正义网株洲1月10日电(通讯员申亮亮谢思媛)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逃避追缴欠款试图“跑路”,最终受到法律制裁。1月3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李某批准逮捕。
2017年6月份,李某从株洲市某公司承包了一个防护栏工程,之后将该工程交给夏某等人实施。11月份工地完工后,株洲市某公司按约支付李某全部工程款。夏某得知后带领另外4个人找李某结算工资,共计13.47万余元。然而李某总是找借口不予支付,甚至在期间更换手机号码“跑路”,夏某等人多次讨要工资未果。
一直联系不上李某,夏某便前往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向李某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接受调查、支付农民工工资,李某却依然藏匿拒不执行。2018年8月6日,劳动监察部门履行监察手续,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2月23日,李某被抓获归案。
天元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