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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从业37年资深律师翻车!违规私收费用被公开谴责,所在律所被罚1.5万元

    时间:2026-03-26 1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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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厦门的执业律师洪宗明被当地律师协会“公开谴责”。(来源:福建省律师协会)

    福建厦门的执业律师洪宗明被当地律师协会“公开谴责”。(来源:福建省律师协会)

    信网·信号新闻3月26日讯 日前,福建厦门的执业律师洪宗明因违规私收代理费还拒不配合调查,被当地律师协会给予行业“公开谴责”处分。行业处分公布仅数日后,其担任负责人的福建厦金律师事务所,又被税务机关认定存在个人账户收款、少计收入的偷税行为,领到1.5万元罚单。信号新闻梳理发现,近年来国内已曝光多起同类案例,律师及律所私自收费、账外收款的行为,往往伴随偷税漏税问题,最终面临行业训诫与税务处罚双重追责。

    私自收费且拒不配合调查 律师遭行业处分

    3月10日,福建省律师协会在官网发布一则《厦门洪宗明律师受行业“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公告称,2024年10月,福建厦金律师事务所洪宗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私自向投诉人收取律师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共计2万元人民币。接到投诉后,厦门市律师协会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核实,并确认该律师存在违规执业行为。

    公告还指出,在接受调查期间,洪宗明律师拒绝配合调查,且态度恶劣。鉴于洪宗明律师此前曾因违规行为被投诉并受过行业处分,其行为符合从重处分的适用情形。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相关规定,厦门市律师协会于2026年1月22日作出正式纪律处分决定,给予洪宗明律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责令洪宗明律师向投诉人退还违规收取的2万元人民币。

    先遭协会谴责 又收税务罚单

    此外,信号新闻关注到,洪宗明律师受行业“公开谴责”的信息发布后不久,其所在的福建厦金律师事务所自身也因涉税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企查查信息显示,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福建厦金律师事务所作出厦税一稽罚〔2026〕32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律所存在预收账款未及时确认收入、通过个人账户收款在账上少计收入的行为,已构成偷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税务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5798元,该处罚信息于3月18日正式发布。

    信号新闻查询了解到,福建厦金律师事务所的性质为个人所,洪宗明律师为该所负责人。根据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系统,洪律师首次批准执业日期为1989年7月25日,从业已达37年。从洪律师遭谴责信息公布,到税务机关因为类似原因对其负责的个人律所开出罚单,两起事件时间紧密相连。在业内看来,这很可能源于同一违规行为的连锁反应。

    截至发稿,福建省律师协会及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均未对两起处罚是否存在关联作出回应,仅表示“相关情况以官方公告为准”。信号新闻多次拨打福建厦金律师事务所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

    业内律师:私下收费源于利益驱动 终将面临双重追责

    信号新闻梳理发现,近年来国内已曝光多起同类案例。据报道,广西千里目律师事务所一律师2024年在代理荣业成健康权纠纷案等8件诉讼案件时,采取微信转账、现金方式私自向当事人收取代理费用,未及时开具发票,未通过律所对公账户入账,被桂林市司法局作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泉州福建法高律师事务所2024年接案145起,其中89起通过工作人员收款未如实入账,金额达38.87万元,泉州市司法局给予其停业整顿6个月、罚款7万元的处罚。

    对此,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浩天(青岛)律师事务所刘乔乔律师表示,《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统一由律所收费,不得私自收费。《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也指出,律师服务费应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入账、结算,因特殊情况代收的也须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律所账户。

    既然规定明确,为何仍有律师违规操作?刘乔乔律师解释,案源集中在少数资深律师手中,目前绝大多数律师需自行寻找案源。普通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即便辛苦承接案件,扣除律所管理费、税费,以及自身承担的社保、工位费等成本后,实际收入大打折扣,这种心理落差让部分律师产生侥幸心理,选择私下收费以规避成本,却忽略了其中的违规风险。“当事人一旦因案件结果不满或其他原因举报,违规行为便会暴露,不仅要退还违规款项,还会受到行业惩戒。”

    此外,刘乔乔律师进一步强调,这种账外收款操作还可能涉及偷税漏税:一方面,律师私自收取的律师费、额外费用等,未转入律所公账,也未以个人或律所名义申报纳税,无论金额大小,只要属于应税收入且未依法缴税,就涉嫌偷税;另一方面,若律所明知律师私自收费却放任不管,或律所本身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费用、少计收入,导致税款流失,同样构成偷税。“不过,具体是否构成偷税、偷税金额多少,仍需税务部门根据相关证据依法判定。”(顾青青 徐基峰)

    关键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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