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是一名开发商,负责在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开发某处楼盘。2018年10月中旬,张先生向库伦警方报警,称被人以贷款的名义诈骗了人民币5.8万元。
经查,2018年8月,张先生的工程需要3500万元至4000万元的资金,他通过微信联系到一家叫吉林省律源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自称林爽(张某冒充)的人称,提供贷款需要到施工工地实地考察,同时要缴纳考察费8000元,张先生同意后该公司的金经理(黄某冒充)等人来到实地考察。随后,张先生通过微信将8000元转给张某。
几天后张先生并没有收到放款。询问贷款情况,黄某称需要再次缴纳3万元的保证金才能放款,急着用钱的张先生信以为真,通过银行给黄某提供的账户转账3万元。
过了几天,张先生依旧没有收到放款,再次询问后,张某称上海的平台出问题了,只能放款2000万,如果想提额,只能再交2万元保证金,张先生再次通过微信将2万元保证金转过去。
之后等张先生再次联系对方时,却发现手机都处于关机状态,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