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3月26日起,苏州市委、市政府成立督查组,由市领导分别带队在全市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督查。
此次大督查将采取自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查组将听取各市、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随机督查2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情况,同时随机抽查5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动向,逐一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推动关口前移,不断提高事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稳控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抽查重点,化工(危化品)领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工矿商贸领域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建筑施工领域重点建设项目;道路交通领域交通运输企业、水上旅游;燃气领域液化气储罐厂(场)、供应站点、加气站;旅游景点大型游乐设施;博物馆等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森林防火;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市场等其他重点单位场所。(翟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