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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31”去年收到投诉3176件 最高奖励30万元

    时间:2017-04-01 13:12:28

    来源: 包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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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上午,包头市同步国家食药总局,国家、省市、地市、旗县区四级联动,举行“12331,守护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现场活动。此次活动在调动市民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积极性的同时,也畅通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途径。

    包头市是全自治区首家建立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呼叫系统使用平台的城市。据统计,2016年共收到投诉举报3176件(包括自治区转办81件),其中,咨询类1361件、投诉举报类1815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在投诉举报类别中,食品1378件,占75.92%;保健品172件,占9.48%;药品179件,占9.86%;化妆品145件,占7.99%;医疗器械61件,占3.36%。

    那么,哪些方面的投诉举报符合“12331”的受理范围?工作人员介绍,在《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中,对投诉举报受理范围进行了规定,即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涉嫌违法行为的,应予受理。遇到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均不在本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投诉举报人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举报的;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在无新线索的情况下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等情况将不予受理。

    据介绍,通常主管部门会在收到投诉举报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据《包头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对于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以及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等几种情形给予最低300元、最高3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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