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955元,在36个重点城市中,包头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第7位,位次与上年持平;增速排名第24位,同比前移5位。
重点城市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苏州市(54341元)、杭州市(52185元)和南京市(49997元)。
2016年,包头市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692元,在36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8位,位次比上年后移1位;增速排名第27位,同比前移2位。在重点城市中,增速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南宁市(9.5%)、成都市(9.4%)和西宁市(9.2%)。
2016年,包头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00.2亿元,比上年增长9.7%。在36个重点城市中,包头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排在第27位,位次与上年持平;增速排第25位,同比前移4位。重点城市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成都市(5647.4亿元)、武汉市(5610.6亿元)和杭州市(5176.2亿元);增速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贵阳市(12.7%)、洛阳市(12.6%)和昆明市(12.1%)。
2016年,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71.2亿元,比上年增长7.5%。在36个重点城市中,包头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居第27位,位次比上年前移1位;增速排名第20位,前移6位。重点城市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苏州市(1730亿元)、杭州市(1402.4亿元)和武汉市(1322.1亿元);增速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兰州市(16.4%)、郑州市(14.3%)和杭州市(13.2%)。
2016年,包头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415.2亿元,比上年增长5.6%。在36个重点城市中,包头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居第27位,同比后移2位;增速排名第23位,也后移2位。重点城市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苏州市(1617.2亿元)、成都市(1597.2亿元)和杭州市(1404.3亿元);增速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兰州市(22.9%)、海口市(20.5%)和郑州市(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