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6月22日電 香港《大公報》22日發表題為“‘一地兩檢’不容司法覆核 ”的文章,全文如下:
廣深港高速鐵路“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上周在立法會三讀表決通過,本地立法程序已經完成,可以配合高鐵港段按計劃如期在今年九月通車。
高鐵通車、“一地兩檢”,無論是從交通便捷還是特區發展的角度,都是一件大事和好事,市民可以乘坐高鐵直達內地九個城市,而“一地兩檢”也進一步充實了“一國兩制”的內涵,有利本港更好融入粵港澳大灣區規劃和國家發展大局,其在政治、經濟、民生方面的意義都是非常重大的,也因此贏得了市民的廣泛歡迎。
然而,條例已完成立法,列車亦開通在即,反對派卻完全無視法理基礎與市民利益,企圖從司法層面掀起反“一地兩檢”的惡浪,因違法亂誓被褫奪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及亂港派“長毛”梁國雄,昨日分別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要求推翻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草案的表決結果。而與此同時,立法會內,多名反對派議員正醞釀對主席梁君彥提出“不信任動議”,並揚言以後每一次開會都會進行抗爭,“永無寧日”。
而就在昨天,梁君彥如常主持會議,陳志全、范國威等多名反對派議員不斷叫囂“濫權可恥”,並且背向主席台而坐,還多次要求點人數;會後梁君彥回答傳媒提問,他們又舉出寫有什麼“精忠報黨”字句的標語牌立在梁的身後搗亂,令到梁君彥的主席工作受到滋擾,情況惡劣。
事實是,這邊廂梁頌恆和“長毛”提出司法覆核,那邊廂多名反對派議員在會內大肆“倒梁”,兩齣鬧劇如出一轍,是出自同一“劇本”的,目的就是為了要阻撓落實“一地兩檢”和高鐵如期通車,從而進一步挑戰和否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力,用心是極其險惡和狂妄的。不過,不管是訴諸司法層面的覆核,還是在立法會內發動“倒梁”,反對派的圖謀都是不可能成功和注定要失敗收場的。
事實是,“一地兩檢”不僅已經完成本地立法,更早已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所接納和決定予以實施。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立法權力機關,具有制憲和立法之權責,其所作出的解釋和決定具有法律效力,更不要說基本法亦是由全國人大制訂與頒布實施。因此,梁頌恆、“長毛”之流入稟法院,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實施的“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及不具法理基礎,完全是顛三倒四和本末倒置,其荒謬程度足以笑死人。
而從憲制層面而言,特區法院根本無權審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更不要說“推翻”二字了。全國人大的釋法和決定,特區法院必須遵從,這是特區終審法院和相關案例早已確認的定論,絕不容質疑。
因此,對梁頌恆和“長毛”的司法覆核申請,還有向“法律援助”伸手,特區法院和“法援”部門絕不可以批准和應允。特區司法程序不可被濫用,用納稅人金錢打違法亂港官司更為法理所不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