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新聞網6月2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七歲無業男涉嫌去年於澳門欠下連本帶利一百五十萬元賭債後,串謀放債人向其開設珠寶首飾店的姑母“收數”二百五十萬元,以償還其他債務及取得金錢作周轉,承諾事成後會給二十萬予放債人作報酬,姑母及後出席與放債人討論還款事宜,懷疑侄仔被非法禁錮後報警處理。無業男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昨於區域法院開審,蘇文隆暫委法官把案押後至今天再續,將傳召四名警察作供,以處理特別事項即爭辯錄影會面的自願性及片段能否作呈堂證供。
被告唐兆麟的姑母,R & D Jewelry(Design & Manufacturing)Co Limited董事長唐鳳明作供指,案發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十時許到達尖沙嘴北京道一間麥當勞與被告見面時,被告連同兩名放債人到場,被告在會面中指在澳門欠債二百五十萬元,要求姑母幫助還債。被告當時只是低聲並不願意地說:“一百五十萬係新嘅,一百萬係舊嘅。”
姑母指當時放債人出示一六年的五十萬欠債收據後開始心存懷疑,被告父親唐志雲則在凌晨時分接電趕到場希望救出兒子,放債人指“還唔到咁多,睇下還幾多”,雙方討價還價後同意以六十萬元解决,但兒子最後被放債人帶走,並沒有“畀錢就放人”。
姑母指與朋友商量並觀看“警訊”短片後,認為被告被挾持及沒有自由,故到紅磡警署報案。姑母亦指自己十分愛錫被告,但承認曾經稱被告“蠢”及“詞不達意”,表達能力及分析能力有待商榷,但他不是智商低。
翌日姑母及被告父親到紅磡一家有警員埋伏的麥當勞交收,當被告聽到姑媽稱“媽媽好擔心你”後,情緒起伏不定並大哭,被告亦指自己傷心知錯並後悔到澳門賭博。警方隨後便帶走被告及放債人到警署調查,被告在警誡下稱“阿sir,其實我無俾人非法禁錮,我係想借呢件事去呃我姑媽畀錢我,我唔知道我屋企人會因呢件事報警,我知錯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