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容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杭州江干区城管部门最近查处的一个非法经营燃气窝点让人心惊。
8月15日上午,杭州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景社区与街道综管中队对社区进行消防专项检查,当检查到景芳一家粮油店时,工作人员在店内一间“小黑屋”中发现叠满了煤气瓶,一数,居然有28个,随即立即联系了四季青执法中队。
执法队员对28个燃气瓶逐一进行检查,共有23个满瓶和5个空瓶。通过扫描瓶身二维码,发现燃气瓶属于百江、奇安尔等公司,能扫到的最后充装日期最早是2016年9月,最新的则是2019年4月,多数钢瓶扫描信息缺失,还有几个燃气瓶没有二维码。
执法队员要求店主出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显示的经营范围为:“零售:食品经营。”该店并无瓶装燃气经营的相关许可手续。
店主解释,他并未从事燃气经营活动,这些钢瓶是他三四年前在其他区域经营燃气遗留的。后来他联系的百江燃气公司业务员失联,导致无法退瓶,才将这些燃气瓶堆放在此,想以后找机会退给燃气公司。
事实究竟是不是这样的?
随后,执法队员通过其中一个钢瓶扫描信息中的配送地址找到居民家中。
居民说,这瓶燃气是在景芳东区的这家粮油店购买的,并向执法队员提供了订货电话,而这个号码正是此前粮油店主留给执法人员的手机号。
执法队员扫描该户现用燃气瓶(同样购于该粮油店)后,发现该瓶燃气最后充装时间及配送时间竟在2016年。
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瓶装燃气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
执法队员已向当事人开具相关法律文书,要求限期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同时联系百江燃气公司,对28个燃气瓶进行回收。
目前,当事人已到四季青中队接受调查处理,该案件已进入立案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