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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铜峡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时间:2017-04-02 16:29:36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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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记者2月24日获悉,青铜峡市严格执行该市出台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落实保证金免缴制度,用人单位连续2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从下年度起按1%比例缴纳,连续3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从第四年起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16年免缴2家建设单位农民工保证金59万元。

      据了解,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铜峡结合实际制定了《青铜峡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工程中标价的2%,分别向人社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缴存工资保证金,未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督促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履行义务。

      同时,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先缴纳保证金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原则,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能及时缴存到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察、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缴存情况和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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