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1月7日发布启用110国道646公里包铝办公楼门前等七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将于1月18日开始抓拍并予以处罚。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110国道646公里包铝办公楼门前等七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后附具体点位)。该通告自2019年1月8日开始,通告时间为10个公历日,通告结束后开始抓拍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附:七处违法电子抓拍点位
1. 110国道646公里包铝办公楼门前
东向西/西向东
2. 青山路医学院北门门口
东向西/西向东
3. 钢铁大街与滨河东路路口西
东向西/西向东
4. 站北路与工业路南二里半立交桥
南向北/北向南
5. 环城路与东河东路路口
南向北/北向南
6. 环城路与东河西路路口
南向北/北向南
7. 站北路与佳美路路口南300米处
南向北/北向南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宋美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