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涂文华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山东菏泽一小学校长的儿子顶替退伍军人转业安置的工作,且在11岁就领着国家工资引发热议。7月2日,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被举报人邱之豪伪造档案冒名“张健”参加工作,被开除公职。邱兆海因违规为其子谋取人事利益被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其余3名涉事公职人员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举报人服役期满后一直未被通知上班 经查了解竟被11岁孩子冒名
据公开媒体报道,举报人张健1997年服役期满,回到地方山东菏泽,1999年被安置到牡丹区林业局,对方一直不让他去上班。直到2005年才由林业局介绍信分配到牡丹区沙土镇林业站,然而工资却非常少,只有240元一个月。因为收入太低,张健辞职下海打工,一直以来都是干苦力。
因为一次偶然机会,张健经人打听得知,自己没上班的几年时间里,工资和保险一直正常发放。
自称当事人的张健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2014年11月,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
冒名者系牡丹区某小学校长之子
从那时,张健便开始自己的维权之路,5年多来,直到2020年初此事才有初步结果。
据当事人张健称,从2014年开始张健就向当地纪委举报,但收到的回复是信息录入错误。接下来,顶替者继续工作,张健继续维权。在此后,张健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冒名者邱之豪的父亲是当地第八小学的校长邱兆海。而邱兆海和张健的妻子协商这件事,但没有达成一致。
邱之豪,1988年出生。档案显示1999年邱之豪已经参加工作,当时只有11岁。“很可笑的,一个孩子1999年11岁就成为公职人员了。”张健真是难以理解,更是无法想象。
近年来,冒名张健的邱之豪已经成年,堂而皇之成为公职人员,养尊处优,皮肤白皙,而张健多年打工,皮肤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在太阳底下卖苦力的样子。
官方通报:冒名者开除、校长免职 还有另外三人受处分
7月2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牡丹区应急管理局人员邱之豪冒名张健有关情况调查处理的通报》,通报称,针对举报人反映牡丹区应急管理局人员邱之豪(冒名张健)“冒名顶替”一事,牡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牡丹区纪委监委、教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举报人牡丹区林业局沙土林业站工作人员张健(身份证号码3729********0811)的人事档案,与被举报人邱之豪在牡丹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所使用的“张健”(身份证号码3729********2857)人事档案,均存放于牡丹区人社局档案室。经比对两套档案所填内容,除姓名相同外,所填写的学习、入伍、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信息完全不同,不存在冒用举报人档案的问题。但是,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档案存在伪造姓名、年龄、住址、简历等问题。
经研究决定,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其子谋取人事利益,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调入时负有责任的时任牡丹区安监局局长李凡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时审核把关不严的牡丹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朱素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为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违规办理户口补录、迁移和姓名变更的原沙土派出所户籍民警高玉柱,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那么,被冒名者张健是否能获得相应赔偿?参与伪造档案者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对此,中国江西网记者联系上了牡丹区委宣传部,据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官方公布信息表明,邱之豪不存在冒用张健的档案,而是伪造档案、冒用张健的名称,因此张健是否能够获得相应赔偿,应在调查组再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后,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研究决定;而针对参与伪造档案者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该负责任人回应称,仍需等待纪委监委后续调查处理意见。对此,中国江西网记者将会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