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贵州省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贵州改革开放、法治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通过1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6件关于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1件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批准贵阳市地方性法规1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8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1次、工作评议1次、专题询问3次,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83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省人大常委会坚定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增强政治定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向中央、向省委看齐,紧跟省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省委报告。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党委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推动科学立法与急用先立的统一,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新途径,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为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提供法律支撑。制定全国第一部省级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修改道路运输条例、三个条例和办法中涉及高考加分的条款,启动修改食品安全条例。
加强生态领域立法。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审议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三、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
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及时跟进改革发展进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等,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开展督促起诉、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常委会选择耕地保护、民族村寨保护、旅游产业发展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议题,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常委会组织开展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等,对贵州“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等。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高度重视并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健全制度、完善举措,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着力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五、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思想、作风、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以严和实的作风,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机关工作水平。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统领人大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主基调主战略,服务和保障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夺取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新胜利做出更大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在经济立法方面,制定和修改扶贫开发条例、扶贫资金审计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旅游条例、统计管理条例等,推动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在社会和文化立法方面,制定食品安全条例、华侨捐赠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民族乡工作条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
在生态立法方面,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同时,对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条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条例等24件立法项目进行调研。加强对各市州、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支持中加大监督,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加强跟踪监督,探索完善全链条监督模式,对突出问题持续发力一抓到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扶贫开发、大数据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对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全省扶贫开发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强化保护生态底线的监督,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水资源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草海和清水江治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继续开展贵州环保行活动。
扎实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做好选举任免和代表工作。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和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创新完善常委会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提高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人大干部队伍。
本报记者 田方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