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贵州省委政法委第二次向社会公布执法办案“五严禁”内容和举报电话,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据了解,2013年11月,省委政法委出台《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并向社会公布了“五严禁”内容及举报电话。时隔2年多,省委政法委为了切实加强政法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第二次向社会公布“五严禁”内容,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据介绍,“五严禁”具体内容包括: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久拖不结,违规执法,粗暴执法;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人,利害关系人的吃请、财务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插手经济纠纷,或者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严禁违规干预、插手他人办案;严禁违规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不履行相关监管职责。
举报电话
省委政法委0851-86892990; 省法院0851-86209626; 省检察院12309;
省公安厅12389;省司法厅0851-85559312; 省监狱管理局0851-85812143;
省戒毒局0851-85821206; 贵阳市委政法委0851-85833450;
遵义市委政法委0851-28684299; 六盘水市委政法委0858-8732556;
安顺市委政法委0851-33229264; 毕节市委政法委0857-8229060;
铜仁市委政法委0856-5222073; 黔东南州委政法委0855-8256158;
黔南州委政法委0854-8313751;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0859-3228507;
仁怀市委政法委0851-22220296; 威宁县委政法委0857-6416968。(记者:李强 来源:贵阳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