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床上的方方需妈妈帮助进食
核心提示
遵义市一名4岁多的小男孩,在城区某房开工地玩耍时,掉进化粪池内,被淹昏迷。经过近一年救治,孩子至今仍近似植物人。据悉,事发工地房开商在前期垫付40余万元后,认为自己并无救治义务,将家长及承建商等起诉到法院,要求“退钱”。
化粪池盖木板
孩子掉入溺水
这名男孩方方(化名),系遵义市桐梓县花秋镇人,与在遵义市城区坪丰市场经营小生意的父母一起生活。去年9月13日中午,时年4岁4个月的方方,在坪丰市场与几名小伙伴,一起跑出去玩。
10多分钟后,一名小孩急匆匆跑到方方爸爸方生洋的小店,称方方掉进了水坑。闻讯,方生洋立即跑到200米外的这个房开工地,“孩子指着一个未加盖的化粪池说,方方就是从这里掉进去的。”方生洋回忆道。
救子心切的方生洋,立即跳进两米多深的池子,救出了溺水昏迷的儿子方方。
经医院检查诊断,方方因溺水导致多器官衰竭,缺血缺氧性脑病等,一度生命垂危。后经在重庆等地治疗,孩子总算保住一命,但这一年,孩子一直昏迷在医院。
据悉,事发工地属遵义某房开公司所有。事发后,该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先后多次垫付了共计40余万元的治疗费用,但方方至今仍未能出院。
房开起诉家长
索要垫付费用
今年1月,房开商将方方及其父母、该房开项目某承建商、物业管理方某物管公司,告上法庭。房开商称,这些被告在方方被淹一事上,均存在过错。房开公司要求法院判决退还自己垫付的40余万元费用。
“我们没有起诉房开索要赔偿,却反被他们起诉,这让人觉得很费解。”方生洋说,他们非常赞赏房开公司及时垫付治疗费用之举,却没想到,自己作为受害者,竟然成了被告。
遵义市汇川区法院经审理查明,承建商在事发前,即2015年6月30日,已退出施工现场,事发化粪池已移交房开公司,且事发化粪池并未移交物业公司管理,承建商和物业公司,均无责任。
法院同时查明,事发化粪池原本有铁盖,丢失后,京海公司作为管理方,未设置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只用简易木板盖住,导致方方被淹,应承担过错责任;方方的父母,未对未成年人尽到监护义务,也有一定的责任,双方责任分别为70%、30%。
3月26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房开商退回垫付医疗费用的请求。
孩子几成植物人
房开停止垫药费
一审判决后,房开商不服提出上诉。
据方生洋介绍,今年8月初,房开商垫付的费用,已全部花完。记者获悉,目前该案二审尚未作出判决。
9月6日,记者在医院看到,已经5岁多的方方,躺在病床上,只能由妈妈温静喂玉米糊、牛奶等,而且四肢不能动弹,不能说话,翻身也需大人替他完成。温静说,孩子就像一个“植物人”。
房开商有关人士表示,他们已经垫付了40余万元,尽到了人道义务,而且现在该案在上诉期,法院没有最终判决,他们没有继续支付费用的义务。
方生洋说,他曾到汇川区法院,准备立案起诉房开商,但因前案没有结果,法院尚未正式立案受理。
“为了救孩子,我们自己都花了30多万元,已负债累累。”病床前,方生洋看着院方下达的催缴费通知,上面写明孩子已经欠费17000余元。
方生洋说,他与妻子都是进城务工人员,家境原本就困难,现在更是雪上加霜。(记者:黄宝华 来源:贵阳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