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追回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本报讯(汪江 记者任勇摄影报道)3月23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今年1月1日至今,全市公安机关共计破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0起,刑事拘留13人,涉及农民工616人,涉及拖欠农民工的工资1751万元,一共追讨回工资1214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安机关还配合人社、住建等部门开展清欠工作138次,追讨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45亿,涉及农民工9485人。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类的违法犯罪活动,我们严格遵循三个‘不放过’原则,即: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负责人说。
今年3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治安大队接经开区人力资源局移交的胡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后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于2016年二三月,先后叫余某某等10余名工人到小河经开区王宽某工地上做工。完工后,胡某某未付清工人们的工资外逃,恶意拖欠的民工工资共计68460元。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立即会同经开分局治安大队组建了专班,对嫌疑人胡某某全力展开抓捕工作。3月16日,专班民警得知胡某某在黔西附近出现后,连夜冒雨驱车赶往了黔西县甘棠镇,并于3月17日凌晨0时许,将胡某某成功抓获。
同时,公安机关还积极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所得。今年1月22日,清镇市人社局向清镇市公安局移送清镇市某建筑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相关部门前期查实,该公司已经结算了工程款上千万元,但并未用于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共计拖欠农民工工资高达6715237元,涉及农民工400余人。清镇市人社局随后向其下达了支付令,公司项目负责人却表示,暂时无钱支付。随后,清镇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传唤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杜某权、法人胡某吉等人。1月23日,警方依法对杜某权、胡某吉予以刑事拘留。几天后,两名嫌疑人称,他们已经想办法筹集到了农民工们被拖欠的工资。至此,拖欠的6715237元民工工资如数追回。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链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