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韶关工商部门开展六类重点商品专项整治行动
  • 韶关工商部门开展六类重点商品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7-04-01 23:31:38

    来源:韶关日报

    作者:魏生革

      图为工商干部在超市检查。 市工商局提供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工商部门加大对服装、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以及燃气具等6类商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重点商品质量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强化对服装等重点商品的抽查检验。认真做好抽查检验的各项工作,对不能提供供货商信息的经营者,加强约谈培训。

      加大对销售违法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清查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行为,责令辖区内相关经营者立即改正销售无厂名厂址商品行为。对拒绝改正的,依照规定予以处罚;加大对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对缺陷商品的处置。发现超过限期未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的,依法予以查处。

      落实不合格商品供货商追查制度。对2015年、2016年抽检不合格的服装等6类商品名单,采取正反双向同时追查。落实案件线索交办制度,对交办的案件线索,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做到一案一报。进一步加强与质监部门的协作,完善部门间抽检信息互通互认互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落实企业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主动公开抽检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信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强社会监督。

      落实定点监管制度,加强流通主渠道监管。全市工商部门建立和完善重点商品定点监管制度,将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等销售主渠道的经营者纳入定点监管对象名录,并及时向定点监管对象提供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点对点告知,引导经营者拒绝购进和自查、自行组织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照落实服装定点监管制度的情况,对六类重点商品建立定点监管对象。

      加强对相关生产经营者的约谈培训。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引导经营者签订承诺书,主动向消费者发出警示通知;及时向管辖的工商部门报送自查情况及停止销售、退回供货商、消费者退货、协助召回等不合格商品处理数据;向行政部门提供抽检不合格商品供货商的有效信息等内容。

    关键词: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