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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站赴江门!广州海事法院首次赴监所开庭

    时间:2017-03-31 23:39:05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徐铃静 通讯员/胡后波

      3月20日上午,在江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简陋的会见室里,一起码头建造合同纠纷的庭审正在有序进行:承办法官认真、细致地开展法庭调查;法官助理梳理着证据材料,记录需要补充询问的要点;书记员快速、完整地制作着笔录;庭上,原告律师正慷慨激昂地陈述着案情,被告点头回应……这是广州海事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后,审判团队首次赴监所的开庭情况。

      本案原告是江门市一家从事土石方工程、打钢管桩工程的个体经营户,受被告(系一自然人)委托承建新会区大泽码头的打钢管桩工程。在工程完工后,被告拖欠工程款、运费等8万多元未付。广州海事法院在立案后,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了应诉文书,通知其于2017年2月14日到庭应诉,但被告仍下落不明。在原定的开庭日上,承办法官从原告律师口中得知被告因吸毒被强制隔离在江门市戒毒所的事实。合议庭一致认为,在已得知被告下落的情况下,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充分保障被告的民事和诉讼权利角度出发,应再次送达诉讼文书,重新安排开庭。

      这起码头建造合同纠纷案件即将作出判决。这次法院外场所的顺利开庭,是广州海事法院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赴监所开庭的首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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