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新基地选址鹅岭北路沿线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新基地选址鹅岭北路沿线

    时间:2017-03-31 23:38:0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立君

      南都讯 记者李立君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儿科专科病房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进展。昨天,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法制局获悉,3月27日惠城区政府已发布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限时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房屋征收签约搬迁工作。

      60天内要签约搬迁完成

      据了解,“加快建设卫生强市、健康惠州”被写入了今年惠州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对全市重大医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高要求,其中,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儿科专科病房建设项目被列为建设健康惠州的重点项目。据悉,去年10月份,惠州市召开的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就明确提出要加快推动这个项目的开工建设。

      此次惠城区发布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并且对被拆迁户签约搬迁进行了限时,要求自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南都记者注意到,该公告的落款时间为3月27日,也就是说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签约搬迁工作。而公告中明确标出“位于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辖区鹅岭北路沿线33号、35号、3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其它附着物”,说明这两个项目的最终选址也非常明确。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也就意味着这个重点项目有了实质性进展。

      新建房屋不给补偿

      对于该项目的建设,早就是惠州市民关注的热点,而征拆本身则备受征拆户所关注。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法制局获悉,此次征拆的房屋征收部门是惠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征收实施单位为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

      南都记者对方案梳理获悉,此次征收原则上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方案强调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安置房位于河南岸39号小区

      与之前惠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拆相比,此次征收补偿方案的补偿方式、价值评估、限时搬迁奖励、过渡期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标准和补偿标准等并没有太大变化。而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安置房的地点,为河南岸39号小区安置房,交付标准为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毛坯房,交付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南都记者在走访中获悉,部分被拆迁户对安置房交房时间有一定的不同意见,认为从拆迁到交付时间有些长。方案也为不同意见者做了考虑,“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键词: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