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3月30日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2016年,深圳拨付约1300万元“救命钱”,其中最高一笔达50万元,为全市“三无”人员或者无力支付的患者提供危急重症救助的生命保障,同时减轻医疗机构在非医方责任下发生医疗欠费的垫资负担。
按照规定,医院救治危急重症患者,必须“先救治、后付费”。但实际上,没有医保、没有收入来源的危急重症患者,各类纠纷肇祸事件中的伤者,120送来的“三无”人员,往往都是易造成医疗欠费的群体,最终也只能由医院埋单,加大了医院的负担。
深圳从2015年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后,不仅“三无”人员或者无力支付的患者获得紧急救助,也减轻了医院在非医方责任下发生医疗欠费的垫资负担。深圳市卫计委通报,2016年以来,全市已完成各级各类医院2013年—2016年上半年期间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报工作,初审通过4600余例,为上千例病人偿付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2016年,该基金共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拨付1300余万元,包括市属医疗机构8家,共拨付救助基金486万余元;区属医疗机构18家,共拨付救助基金763万余元;社会办医疗机构8家,共拨付救助基金64万余元。其中,最高的一笔来自罗湖区人民医院,为一名全身多处骨折以及肠道穿孔的28岁男子救助了50.6万元,最低一笔来自社会办的万丰医院,为90.44元。
(通讯员/深卫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