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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电单车真的来了!首批400辆现身深圳

    时间:2017-03-30 23:36:54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李荣华

     

      今年初被紧急叫停的共享电单车,经过备案纳管后出现在大鹏新区街头。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 摄

      此前在深圳推出一天就被交警叫停的共享电单车又来深圳了,这次它选择落脚大鹏,并得到政府部门支持。

      记者29日从深圳交警获悉,今年以来,深圳将在大鹏新区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疏导管理措施,把大鹏新区发展为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示范区,将大鹏新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融入巴士集团深港公司“大鹏新区绿色出行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步推进落实,缓解当地旅游旺季的交通压力,满足当地居民和旅客多元化出行需求。

      交警部门介绍,大鹏新区不在深圳电动自行车限行区域内,当地居民自行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大多不符合国家标准,隶属超标车。且当地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法运营较为普遍,成为共享电动自行车落地的最佳“试验田”——各种共享交通工具的普及,可逐步取代超标电动自行车。

      “7号共享电单车”是国内首个试点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辆相关参数符合国家标准,可供市民解决出行的最后3—5公里接驳问题。

      深圳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与大鹏新区管委会、市交委、市公安交警局、巴士集团深港公司等单位沟通研究,由大鹏新区管委会牵头、各单位配合,参照深圳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二维码管理模式,对共享电动自行车(7号电单车)实施备案纳管后,在大鹏新区试点运营。

      3月26日,7号电单车正式落户深圳市大鹏新区,开始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深圳的实际运营。首批在大鹏新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都加装了“便民车筐”,完成了备案管理和上保险等一系列规范流程。目前在大鹏已经投放了近400辆7号电单车,并在当地设置了近100个指定停车点,平均每100米就有一个,用户取车和还车都非常方便。共享电单车入驻大鹏4天,已有近2000名用户使用,且复用比例较高。

      据悉,深圳交警还联合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首创“电子围栏”,通过平台引导用户提前设定好“指定停车点”集中规范停车,避免阻碍交通、影响市容等问题。不在指定停车点还车,共享管理平台将会加收“非定点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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