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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时间:2017-03-29 22:47:08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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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3月29日16时53分讯(记者 徐焱)今(29)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决议显示,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封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意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结果报告中提出的建议。

      会议决定,批准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据了解,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显示,本次市级预算调整涉及事项共4项,增加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收支规模794亿元。

      一是新增政府债务额度5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9亿元,专项债务379亿元,使用安排为,市本级使用248亿元,区县级使用300亿元;二是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余额26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补助区县;三是将上年结转213亿元纳入2017年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9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1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3亿元;四是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转结余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93亿元,调整为259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增293亿元,调整为259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498亿元,调整为125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增498亿元,调整为125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增3亿元,调整为38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调增3亿元,调整为3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债券顺利发行,及时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确定的各项债务管控措施,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渠道,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强化“四本预算”统筹,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强化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认真贯彻实施《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次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债务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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