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23时左右,长春市汽开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西环城路与红领巾路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吉A号牌的黑色小型轿车沿西环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过来。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后驾车嫌疑。经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93mg/100ml,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依法将驾驶人赫某某传唤至汽开大队做进一步询问。赫某某称自己晚上吃饭时饮酒,本以为很晚了开车回家不会有事,没想到还是被民警逮个正着。

随后,民警将赫某某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待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如果血液检测结果确实达到醉酒驾车标准,赫某某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