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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雅本化学及董事长疑蹭热点被公开谴责 未准确回复抗病毒药物实情

    时间:2020-03-27 20:16:09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

      中国网财经3月27日讯 深交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 证券代码:300261)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雅本化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阿扎那韦以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在对投资者关于“应对达卢那韦抗击冠状病毒 请问贵公司的关键中间体是否有适当数量的存货”的提问回复中表示,达芦那韦由于是雅本化学主要产品之一,拥有一定数量的存货。2月7日,雅本化学在《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中披露,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手性环氧物全球市场的供应来自中国的三家公司,朴颐化学是其中的三家主要供应商之一,市场份额大约为15%-20%,为多数客户的主要供应商。而根据雅本化学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手性环氧物销售收入占雅本化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暂时不会对雅本化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雅本化学既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也未在《异动公告》中完整地披露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占比以及对业绩的影响情况,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函,直至2月14日才对外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第16.2 条、第16.3条、第16.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彤、董事会秘书王卓颖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第16.2条:发行人、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规则、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其所作出的承诺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通报批评;

      (二)公开谴责。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第16.3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则、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其所作出的承诺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通报批评;

      (二)公开谴责;

      (三)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二)、(三)项处分可以并处。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第16.4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本规则、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其所作出的承诺的,深交所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一)通报批评;

      (二)公开谴责;

      (三)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二)、(三)项处分可以并处。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太仓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东方东路18号;

      蔡彤,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卓颖,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关违规事实

      经查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0年2月 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的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物阿扎那韦以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在对投资者关于“应对达卢那韦抗击冠状病毒 请问贵公司的关键中间体是否有适当数量的存货”的提问回复中表示,达芦那韦由于是雅本化学主要产品之一,拥有一定数量的存货。2月7日,雅本化学在《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异动公告》)中披露,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手性环氧物全球市场的供应来自中国的三家公司,朴颐化学是其中的三家主要供应商之一,市场份额大约为 15%-20%,为多数客户的主要供应商。而根据雅本化学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复,手性环氧物销售收入占雅本化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暂时不会对雅本化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雅本化学既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实际情况,也未在《异动公告》中完整地披露其涉及抗病毒药物具体业务的占比以及对业绩的影响情况,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对本所关注函的回函,直至2月14日才对外披露。

      二、当事人申辩情况

      在纪律处分过程中,雅本化学、蔡彤、王卓颖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并提出了听证申请。雅本化学及相关当事人的主要申辩理由为:一是雅本化学互动易回复确有不严谨之处,但其主观上无误导投资者的故意,互动易回复达芦那韦是其主要产品之一,是因为业内省略中间体的表述是常用表达。此外,雅本化学将达芦那韦中间体认定为主要产品的依据为其在该领域深耕多年、有一定专利储备等。二是雅本化学在《异动公告》中已说明其于 2020 年 2 月 6 日早间在深交所官网披露了关注函回复,关注函回复已详细说明达芦那韦中间体业务对其业绩的影响,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情形。三是因受疫情影响,董秘办工作人员均远程办公,在公告关注函回复指令的下达、沟通过程出现了遗漏,相关工作确有疏漏但不是基于主观故意。

      蔡彤还提出,其本人并不直接负责互动易平台的管理工作,虽有关注《异动公告》且再三强调信息披露合规的重要性,但由于疫情期间忙于参与雅本化学抗击疫情、复产复工的各项工作,没有精力直接参与公告的起草与审核工作。王卓颖还提出,其本人在相关信息披露过程中或存在瑕疵或遗漏,但并无任何蹭疫情热点或误导投资者的想法与动机,且在信息披露过程中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三、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召开纪律处分听证会,听取了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根据违规事实和情节,结合当事人的书面申辩和听证申辩情况,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关于雅本化学。一是关于达芦那韦是雅本化学主要产品的表述,雅本化学在申辩中已承认关于达芦那韦的表述存在不严谨之处。尽管雅本化学以在该领域深耕多年、有一定专利储备等作为将达芦那韦中间体认定为主要产品的依据,但事实上达芦那韦中间体手性环氧物销售收入占雅本化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雅本化学未在互动易回复中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其涉及达芦那韦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此外,雅本化学在《异动公告》中披露子公司朴颐化学是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手性环氧物全球主要供应商,相关市场份额在未来的 2-3 年内会迅速扩大,但未提示手性环氧物销售收入占比较小、对雅本化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雅本化学前述行为均可能误导投资者决策。二是雅本化学在《异动公告》中披露的已在 2020 年 2 月 6 日早间在深交所官网披露关注函回复的表述不准确,经本所多次提醒,雅本化学直至 2 月 14日才在规定媒体披露关注函回复。三是雅本化学虽以不存在主观故意等理由提出减免责申请,但其违规行为客观存在,在此期间雅本化学股价出现异动,且对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

      综上,雅本化学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9.1 条的规定。雅本化学提出的申辩理由不成立,对其申辩不予采纳。关于蔡彤、王卓颖。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应当关注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交流的信息是否客观、准确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负责。蔡彤、王卓颖虽以不存在主观故意等理由提出减免责申请,但客观上未勤勉尽责。雅本化学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彤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和第 3.1.5 条的规定,对雅本化学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蔡彤提出的申辩理由不成立,对其申辩不予采纳。雅本化学董事会秘书王卓颖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和第 3.2.2 条的规定,对雅本化学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王卓颖提出的申辩理由不成立,对其申辩不予采纳。

      四、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第 16.4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十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彤、董事会秘书王卓颖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蔡彤、王卓颖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雅本化学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55-8866 8399)。对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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