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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罡股份上市前更正年报 合作开发销售方式存疑点

    时间:2020-01-17 08:59:15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

      中国网财经1月15日讯(记者 梁冀)新三板挂牌四年后,天罡股份试图冲刺科创板。但是,天罡股份仍面临着因年报数据更正、主营业务业绩波动以及销售模式转变等事项引发的外界审视。

      天罡股份自2015年6月挂牌新三板以来,业绩持续向好但波动明显。年报数据显示,2017至2019年上半年,天罡股份分别实现营收1.33亿、1.75亿和0.9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44%、30.91%和25.57%;净利润3301.23万、4002.94万和2348.7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75%、21.26%和19.17%。但在招股书中,天罡股份对上述财报多项数据进行了更正,其中,2017、2018年净利润分别被调降约120万元,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则被调降逾770万元。

      以2019年半年报为例,天罡股份营业外收入被调升8798.64%,应收票据被调降81.59%。对此,天罡股份并未给出具体原因,只表示公司“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调整后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但外界仍有声音质疑天罡股份是在上市前“突击挤水分”。

      招股书显示,天罡股份主要有直销和买断式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直销模式是指公司通过参与项目招标或直接销售给客户,包括最终客户、ODM和合作开发3种类型;买断式经销则是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由经销商买断商品并自主定价对外销售。值得注意的是,合作开发模式下,天罡股份仍需与经销商合作,并向后者支付相关费用。

      2016至2018年,天罡股份通过合作开发模式分别实现收入2267.39万、3039.64万和6424.17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由18.61%上涨至36.82%,2019年上半年,这一比重达到51.78%;而同期买断式经销则分别实现收入6818.42万、6641.37万和8057.2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则由2016年的55.95%下降至2019年年中的32.06%。

      招股书显示,2017年,天罡股份直销模式下,最终客户、ODM和合作开发分别实现收入2664.49万、1048.54万和3039.64万元;2018年则为1852.82万、1111.72万和6424.17万元,其中最终客户模式所创造的收入出现下滑。有专业人士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一般直销客户很少会做合作开发,且直销客户并不是由经销商开发的新客户群体。在已经接触到客户的情况下,公司再支出经费由承销商去做客户维护的工作,有几分“主动请中间商赚差价”的意味。

      天罡股份表示,受资金实力和业务规模的限制,公司仅靠自身力量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营销网点难度较大且成本较高,因而选择与当地经销商合作开发客户。合作开发模式下,由经销商负责客户拓展、贷款回收及关系维护等事项。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买断式经销“一锤子买卖”相比,合作开发模式即天罡股份介入到原属于经销商的销售环节,并造成公司多项成本数据上涨。

      数据显示,随着合作开发模式所占收入比重上涨,其形成的配套费成本也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天罡股份营业成本中配套费成本比例分别为11.27%、10.87%、16.54%和28.26%。同时,合作开发模式形成的业务费则又占了天罡股份销售费用的相当份额,报告期内所占比重分别达到了35.17%、38.87%、51.43%和63.79%。2019年上半年,天罡股份配套费成本达到1459.3万元,已超过2018年全年1342.29万元的水平。

      招股书还披露,天罡股份海外业务特约经销商弗陆米特,其实控人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某。弗陆米特成立于2019年2月,并于同月接管天罡股份出口业务。2019年1-6月,弗陆米特自天罡股份购入超声波热量表、超声波水表等产品合计429.17万元,跻身天罡股份第五大客户。

      天罡股份作为拟在科创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强度却不及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19年6月末,天罡股份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5.66%,而行业平均水平为6.10%,可比公司三川智慧和新天科技更分别高达7.37%和7.83%。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上述话题先后致电致函天罡股份,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应,中国网财经将持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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