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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医药文化资源 亟须全国性普查

    时间:2019-04-24 00:00:00  来源:  作者:
    人们常说,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事实上,中医药是最能代表中国国家形象的文化符号之一,是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医药硬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文化自信、助推中华文化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而中医药文化是中医药学的根基和灵魂,是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中医药学术创新进步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医药行业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彰显形象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繁荣发展中医药文化”,并提出了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保护,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等。然而,我国有大量中医药文化资源没有收集、没有发现,尤其是可移动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还没有涉及,亟须引起重视。国家中医药文化资源是指我国在中医药发展历史长河中,不断沉淀而逐渐形成的传统医药文化资源,具有鲜明的地域性、民族性,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地域医学流派,如新安医学、岭南医学、孟河医学、燕京医学等。中医药还包括了各民族医学,如藏医、蒙医、壮医、回医、瑶医等。可见,各地域、各民族的医药文化,已经成为该地区、该民族重要的文化标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开展了三次文物普查。普查的范围是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6大类59个小类。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地对重要的中医药文化遗迹进行调查登记,列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布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依法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如河北省内丘县扁鹊庙、浙江省杭州市胡庆余堂、河南省南阳市张仲景墓及祠、湖北省蕲春县李时珍墓、陕西省铜川市药王山石刻等,均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还有大量的中医药文化资源没有收集、没有发现,尤其是可移动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资源还没有涉及。因此笔者认为,亟须开展全国性的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首先要成立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认真做好各地中医药文化资源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其次要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2018年,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已经组织实施对北京中医药文化资源进行调查。根据北京市的经验,可以分区分类分级进行普查。例如将中医药物质文化资源分为中医药堂馆类、中医药古迹类、名医故居类、中医药文献类、中医药器具类等;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资源分为中医药人物类、医疗技艺类、药物炮制技艺类、中医药生活方式类等;将中医药文化资源分为急需保护级、保护级、挖掘级、利用级等级别。再次要组建普查队伍,做好普查培训。此项工作可由各省普查领导小组根据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组建队伍的方案和计划安排。各级普查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投入到位。对于人力资源不足的地区,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在调查工作的前期,要对全体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发放调查员证件。同时发动全社会、全行业积极参与,对各机构及个人主动提供中医药文化资源线索予以鼓励。最后是要以县区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中医药文化资源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工作。可分阶段、分步骤布置普查任务,要求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以及分类研究,确定文化资源的价值、功用、保护现状等,对重点资源开展专项调查和课题研究。加大中医药文化资源宣传力度。以合适的形式公布相关成果,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调查动态,调查结束后向全社会公布此次调查工作的结果及标志性成果,在相关机构建立中医药资源转化中心或基地。此外,还要安排普查专款。可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做法,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作者:张其成,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学院院长)

    转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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