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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为和孟晚舟状告美、加政府的意义到底何在?

    时间:2019-03-16 08:07:03  来源:  作者:

    今年年初,任正非接受采访时说,华为对今天可能要碰到的问题,十多年前就有预计,“我们不是完全仓促、没有准备地来应对这个局面”。不过,从孟晚舟被扣押一事来看,华为此前的应对显然不是那么充分。

    2019年1月美国指控华为,图片来源:美国司法部

    华为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恐怕还是始于孟晚舟被扣押。从那以后,任正非公开接受采访,华为在媒体刊登广告、邀请国外记者参观,孟晚舟起诉加拿大政府,华为则状告美国国会,可谓频繁出招。其中,最惹人注目,影响也最大的,无疑是指控美、加政府违法。

    3月3日,孟晚舟律师团队发出声明,称已经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加拿大司法部、边境事务局及皇家骑警“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宪法权利。

    3月7日,华为宣布已经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美国国会《2019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违反美国宪法,妨碍了华为参与公平竞争的权利。

    连贯起来看,这几个动作从不设防到设防,从设防到主动出击,应该是经过了缜密的整体策划。原来被动承受美国压制的华为,现在开始有限度地进行维权行动。

    在美、加两国,状告政府并不是新鲜事。按照权力分配,美加法院有权依据宪法,对国会立法和行政命令进行司法审查。在其境内的任何人,包括公民、永久居民和暂时停留的外国人,合法权益遭到政府侵犯时,都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美、加两国政府经常“一不小心”就会成为被告,而且还经常被联邦法院判决败诉。从这个角度来说,华为和孟晚舟分别控告美、加政府,是在行使当地赋予他们的合法权利,实属正常维权之举。

    但是,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并不意味着能获得胜诉机会。有时候,美加两国法院考虑到各种因素,会拒绝受理某些敏感诉讼。华为和孟晚舟作为“敏感者”,在这样一个“敏感时刻”提起涉及美加敏感问题的诉讼,其面临的挑战更可想而知。

    从网络流传的一份传票来看,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似乎已受理华为的指控,而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显示接受了孟晚舟诉讼。

    孟晚舟的诉讼,主要是指控加拿大边境执法人员在没有告知其原因的情况下,进行了三个小时的“非法搜身、扣押和审问”,侵犯了加拿大宪法赋予她的合法权利。

    加拿大边境执法人员,图片来源:加拿大政府官网

    根据《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加拿大境内的任何自然人,都享有宪法赋予的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权利;警察逮捕或扣押某个人时,必须事先告知其具体原因。换言之,警察逮捕或扣押嫌疑人时,是有严格程序规定的,不能随意乱来。

    如果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皇家骑警,真如孟晚舟指控的那样,以例行边防检查为借口,对(尚未被捕的)孟晚舟实施非法搜身、扣押、审问,以获取证据和资料,确有违规执法之嫌。孟晚舟提出这样的诉讼,理由正当。

    但是,众所周知,边境属于一个国家的特殊地带,执法较国内常规检查宽泛得很多,法院是否会认定边境工作人员的“三小时搜身、扣押和审问”属于违规执法,存在很大变数。

    退一步说,即使法院受理孟晚舟的诉讼,并判定加拿大政府违宪,孟晚舟得到的,也主要是民事赔偿,与引渡案件没有直接关联。孟晚舟控告政府属于民事诉讼,引渡案属于刑事指控,两者分庭审理,不会相互影响。

    如果说影响,可能也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排期上。在这两个案子中,孟晚舟都必须要出庭,法院选择开庭时,必须考虑时间不冲突。如此一来,引渡听证的时间或许会延长。

    华为控告美国政府,又是另外一回事。听起来,两者控告的都是政府,但是在北美,政府不是一个整体。暂且不说州(省)政府与联邦政府二元并立,即使在联邦政府层面,也存在行政和立法的区分。严格来说,华为控告的不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理解的美国政府――行政分支,而是美国国会。

    华为宣布起诉美国政府,图片来源:华为官网

    华为提出诉讼的依据,是美国《2019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规定,侵犯了华为在美国境内的合法权益,而国防授权法案由众议院军事委员会提交,经过众、参两院投票通过。所以,华为控告的对象是美国国会,具体指控有三条:

    第一,美国宪法规定,禁止国会出台带有选择性和惩罚性的立法。华为认为美国《2019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第889条,禁止华为向联邦政府及相关实体提供产品,明显是经过特定选择的“惩罚立法”。

    第二,美国宪法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华为认为,美国国会没有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就禁止华为销售产品,违反了正当程序条款。

    第三,美国宪法规定,国会只有立法权,没有行政执法权。华为认为,美国国会直接认定华为与中国政府有关联,而不是依据宪法,让行政机构和法院进行判断,违反了授权条款。

    从历史上来看,美国法院对国会、总统的宪法审查并非虚构。至20世纪末,美国最高法院已经否决了至少135项以上的国会立法。华为要求联邦法院“出场”主持公道,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BBC中文网援引乔治・华盛顿大学宪法学教授乔纳森・特利的话说,华为具备合理的法理依据,不是一个激进指控。

    但是,华为挑战的诉讼对象及其自身外来身份,都注定了这场诉讼必定困难重重。它至少碰触到了两个敏感点,一个是美国国会与法院的关系,另一个是美国国家安全。

    美国政体虽然是三权分立,但是三个权力分支所获得的宪法授权是完全不对等的。从18世纪到20世纪初期,国会是美国政治的绝对重心,无论内政还是外交,决定权基本上都掌握在国会手中。随着两次世界大战,以及经济形态日趋复杂化,总统权力才逐渐扩张,成为今天的模样。

    至于联邦法院,长期以来是三权中最薄弱的一个分支。国会手握钱袋子,总统拿着枪杆子,法院只有“一纸空文”。因此,美国联邦法院在建国初期毫无权威可言,完全依靠大法官们高超的司法判决,才获得国会、行政以及社会各界认可,成了美国社会的权威仲裁者。

    但是,联邦法官们始终清醒地知道,法院不能对国会、行政进行无限制的司法审查,否则权力制衡就会变成权力对抗,导致国家陷入危机。在关乎国家安全和命运的问题上,联邦法院更是会尽量避免“出场”,让政治权力去解决政治问题。即使受理上诉,也多以维护联邦政府的权威为要务。

    美国最高法院,图片来源:维基,作者:Joe Ravi

    如何把握好“出场”节奏,既为社会伸张正义,又避免侵犯国会和总统,是始终困扰联邦法院的一个课题。

    如果是美国人或公司起诉国会,而且起诉的是一般立法,联邦法院主持公道的可能性会大很多;如果是外国人起诉国会,而且关乎国家安全,联邦法院就很难绝对客观中立。

    毕竟,目前仍是一个以国家为本位的世界,没有国家安全,一切都将无从谈起。联邦法院也得考虑这个现实问题。

    美国国会禁止华为设备进入美国市场,打的恰恰就是国家安全牌。他们始终强调,华为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容易成为外国政府的监控工具。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会可以顺理成章地辩称,他们不允许联邦政府采购华为设备,不是为了“惩罚”华为,而是防范可能的外来威胁。华为要想向法官证明清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现在,无论美国情报机构,还是美国军方、国会,都对华为严厉指责,法官很难轻易相信华为的辩护。而如果华为不能证明自己,对美国国会的第二条、第三条指控就失去了意义:既然华为对美国安全存在威胁,法官自然不会再考虑国会是不是违宪。

    如此一来,华为和孟晚舟控告美、加两国政府,是不是注定要陷入竹篮打水的尴尬?司法上有可能,但从宏观政治角度来看,则又不尽然。

    华为和孟晚舟分别控告美、加政府,无论最后的结果如何,都能显示一种姿态,即他们不会被动地任人宰割,而是会合法合理地进行抗争。这种抗争既可展现华为的法律意识,又可对美国立法和行政形成一定牵制。

    长期来看,这种司法抗争对华为以及中国企业发展大有裨益。或许,这才是华为和孟晚舟诉讼的真正意义。

    (胡家骏先生为FX168财经网(博客,微博)独家供稿,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姓名,谢谢配合。FX168专栏投稿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观察视角,不代表FX168立场,所有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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