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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大信托总裁闫桂军: 设立平准基金逆向操作为民企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时间:2018-11-17 17:48:46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 张奇 北京报道

    对话资管30人

    应该建立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如民营企业贷款风险容忍机制等,可以让金融机构放下忧虑,安心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民营经济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作为金融行业规模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子行业,信托公司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11月6日,光大信托党委书记、总裁闫桂军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称,信托公司服务民营企业具有天然优势。信托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通过股债一体、投贷联动、产融结合的业务模式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目前民营企业融资现状,闫桂军称:“随着政策底出现,市场系统性风险发生概率大大降低,所以我们将继续围绕服务民营企业积极展业。”为此,光大信托提出了“一揽子”金融服务计划,一方面围绕优质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成立债券平准基金;另一方面与政府产业平台合作,成立扶持基金,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

    闫桂军称:“很多人认为信托公司没有固定的盈利模式,业务热点频繁转换,其实信托的行业特点就是‘唯变不变’,信托公司的核心能力就是感知变化、适应变化、驾驭变化。”。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光大信托今后3年在金融科技投入方面将超过8000万元,全面改造风控体系、产品体系、业务运营体系、资源保障体系和客户体验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向生态型金融科技发展模式的深度转型。

    建立民企投融资长效机制

    《21世纪》:在你看来,民营企业融资的问题主要是什么?

    闫桂军:现在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不全面,还有民营企业融资工具匮乏、融资持续性较差等问题。

    形成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金融机构的非理性。企业好,大家都上门送贷;稍有风吹草动,全都作鸟兽散。这就容易陷入“囚徒困境”,我们自身可以理性,但前提是市场必须理性,要不然最后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其次,从实践来看,民营企业融资在机制上存在问题。假如国有企业贷款出了问题,大家会觉得都是国有,左口袋倒右口袋; 但民营企业一旦出了问题就要一追到底,绝不放过,缺乏合理的风险容忍和容错机制。当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民营企业在公司治理、权力制衡、投资决策等方面,确实存在不规范之处。

    《21世纪》:对于改善民营企业融资,你有哪些政策建议?

    闫桂军:首先监管政策应坚持审慎原则,防止大起大落,保持稳定性和持续性,可以做适度调整,但一定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这个准绳,所有政策的出发点应基于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促进经济增长为前提,否则,金融价值的创造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我国的政策取向变化较快,大家担心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导致资金释放不出去,当然这里面也有政策时滞的问题。

    其次是减税、降费非常关键,对中小企业实行税费优惠和利息减免是国际惯例,这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客观实际所决定的,是全世界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安排的实践选择。同时,在经济下行调整周期,进一步下调税费可避免中小企业的大规模退出市场,有利于稳定就业和社会安定,比如,去年开征的资管产品增值税,无疑加重了中小企业税负和企业负担,增加了企业度过经济下行周期的难度。

    再次,目前的市场环境下,确实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针对市场波动较大的问题,成立专项市场平准基金,稳定市场预期。

    最后,应该建立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如民营企业贷款风险容忍机制等,可以让金融机构放下忧虑,安心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信托服务民企具有天然优势

    《21世纪》:信托公司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优势?

    闫桂军:信托是一个以投资为核心、以产融结合为纽带的跨域经营的混合式金融主体,服务民营经济是其回归本源的主要驱动力,具有天然优势。

    一是制度优势。信托独具法人独立和破产隔离两大制度特征,信托公司作为唯一横跨信贷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金融机构,是产融结合的最佳载体,既可以发挥金融杠杆的强大资源优势,实现资本加杠杆、债务去杠杆,又能以完善治理、加强监督为抓手,全面管控企业的实际运营风险,最终实现经营价值创造和风险系统规避的双赢目标。

    二是模式优势。信托公司依托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的充分协同,灵活运用股债结合、投贷联动、投管并举等业务手段,通过丰富多样的交易结构安排,满足民营经济在资金端的多样化需求,全方位打造企业经营资源的统筹管理价值体系,最终实现对企业经营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

    三是创新优势。信托业务具有富于创新的特质,作为传统银行业和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信托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研究未知领域,不断获得创造新蓝海的机会,满足传统银行业和欠发达资本市场无法满足的民营企业需求。

    《21世纪》: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光大信托采取了哪些举措?

    闫桂军:尽管去年一部分上市民营企业经营出现问题,但对于公司认可的民营企业客户,我们都给予强力支持。公司率先承诺不抽贷、不断贷、不起诉,和民营企业共渡难关,并建议政府和其他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稳定融资总量;同时要求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降成本、增质效,为恢复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对于民营企业融资,光大信托一贯秉持“四个一致”。一是对民营企业准入必须一致,同样的销售额,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要享受同等融资待遇;二是支持力度必须一致,同样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样的资金需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要享受同等融资支持力度;三是风险定价要一致,不能因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性质不同就差别定价;四是风控标准要一致,现在多数金融机构都实行双轨制,但从长期看,民营企业将更具有生命力和创造力。

    另外,由于民营企业规范性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为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公司努力做到“四个不一致”。一是管控体系不一致,国有企业相对规范,管控频度相对较低,而对民营企业管控则要更加严格;二是业务手段不一致,国有企业融资大多通过贷款形式,而民营企业融资大多通过股债、投贷等方式,管控质效要求更高;三是保障机制不一致,对存在道德风险的部分民营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的风险识别机制,而对国有企业的效率水平制定底线约束机制;四是服务体系不一致,国有企业一般不缺资源,缺的是机制和效率,但是民营企业总体上看,资源约束的短板明显,所以我们丰富和完善了民营企业资源配置和服务体系,力求为整个产业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21世纪》:你上面提到的主要是原则,有更加详细的计划与举措吗?

    闫桂军:针对服务民营企业,我们制定了“四个围绕”的具体举措:一是围绕优质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我们通过债券平准基金、并购基金、扶持基金等方式,以财务投资者的身份持股被投资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发展。

    二是围绕民营企业中的龙头企业。我们将运用项目融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重组、股权投资等各类融资工具,为客户提供全景式的金融服务。

    三是围绕民营企业中的中小企业。针对其授信难度较大的特点,我们主要通过设立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基金、供应链融资和消费金融等方式,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四是围绕优质家族企业。通过信托独具内涵的法人独立、破产隔离的制度特征,给企业家的家族成员间的利益分配、代际传承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为其提供家族信托、产业信托、财产权信托等专属金融服务。

    《21世纪》:平准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闫桂军:平准基金投资标的选取,主要以发行未到期债券且债券价格起伏较大的民营企业为主体,通过财务分析、现场尽调、约谈实际控制人等方式,从备选标的优中选优,通过平准基金进行逆向操作,熨平市场波动,稳定市场价格,进一步稳定企业信用,为民营企业获取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不应“一刀切”式搞监管

    《21世纪》:请谈一下“资管新规”对行业的影响?

    闫桂军:监管政策制定应在紧紧围绕上位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效果。从目前情况来看,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保持存量业务稳定、坚持创新发展等方面受资管新规影响较大。

    健全的金融市场有其内在的逻辑和运行规律,从国际实践来看,以美国为例,无论是鼓励创新和放松管制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还是加强监管、防止创新过度的《多德-弗兰克法案》,都对金融格局的重塑和世界经济的趋势性发展造成了深远影响。

    中国没有发达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各类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和资管产品没有大规模进入虚拟经济的现实和理论可能,从穿透原则衡量,不外乎在基础设施、房地产、消费金融和投资并购等几个有限领域布局,90%以上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

    以房地产为例,西方发达国家的房地产金融属性浓厚,而我国还处于城市化的中后期,大量农业人口的非农化,对房地产发展的需求依然强劲、持续,因此中国的房地产从现阶段判断,仍属于实体经济范畴,房地产行业是信托业践行产融结合的重要业务领域,而限制房价泡沫和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是一个问题的两面,要做好统筹和平衡,既要运用行政手段,更要发挥市场的内在作用,确保房地产市场合理、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监管重点应该在统一授信、统一资本计量、统一监管模式等方面加以规范和调整,而不是“一刀切式”、“搞运动式”监管,没有稳定的监管预期和稳定的政策环境,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最大不稳定因素。资管新规从实践上看或多或少存在用力过猛、要求过高、过于理想化等问题,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金融市场的初级阶段特征贴合度不高,需要在总结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尽快调整。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资管新规规定,对于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债权,实行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对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存量业务稳定方面,资管新规要求表外资产短时间内大规模回表,从10月的统计数据看,新增社融规模呈现大幅下跌,造成一定的市场震荡;在坚持创新发展方面,资管新规要求消除多层嵌套,但按照穿透原则,只要是支持国计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且不涉及国家限制性的行业和领域,只要法律允许,就要充分发挥信托本源的制度优势,引导各路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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