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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护理保险资金从何而来

    时间:2019-07-10 19:17:46  来源:  作者:

    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试点阶段,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并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

    从三年来探索实践看,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多途径筹集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

    一是从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划转,包括按比例、按一定额度和按人均标准划转。比如,长春从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历年可用结余中一次性划拨10%,作为护理保险启动资金。成都市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累计结余中一次性划转5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苏州市从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余按70元/人/年划转,城乡居民按35元/人/年划转。

    二是从医保统筹基金划转。比如,安庆按20元/人/年标准划转。

    三是个人医保账户划转(或个人缴纳)。比如,长春按当月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划转0.2%。

    四是财政补助。一般按人头给予一定补助,或者对于困难群体给予缴费补助。比如,南通实行40元/人/年财政补助。同时,未成年人(含在校学生)以及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由政府全额补助。

    五是用人单位缴纳。

    六是其他形式,包括福彩公益金等。比如,石河子按照每年度50万元的标准,从福彩公益金划转到护理保险基金。一些城市(如南通市)提出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从目前来看,少数中西部试点地区财政紧张,且医保基金也面临较大压力,尚未安排财政补助,大部分是靠医保年度新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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