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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财险公司吃罚单

    时间:2019-05-21 19:56:18  来源:  作者:

    信息时报讯(记者李晶晶)银保监会再开“罚单”。日前,银保监会网站分别披露对华海财险、永诚财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上述两家公司因在公司治理、产品销售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为此,对华海财险、永诚财险两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7万元和50万元的罚款,合计达到57万元。

    董事任职未获银保监会审批

    据银保监会下发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12月28日-2018年2月22日,华海财险第二届董事会拟任董事张秀娜在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的保险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况下,参加了该公司董事会三次会议,并参与投票表决,在实际工作中履行了董事相关职责,违反了相关保险法规。

    记者从该公司2017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张秀娜的名字确实出现在该公司“董事成员”一列,根据报告披露的信息,张秀娜在2017年4季度任职华海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但保监会高管任职资格核准文号则“暂无”。在往后数期的偿付能力报告中,记者再也没有发现张秀娜的名字。

    为此,银保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直接责任人赵小鸣、张秀娜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和1万元,对华海财险处以罚款3万元,合计7万元。

    委托无证平台代理营销业务

    同时,银保监会对永诚财险下发处罚书称,该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与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证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为永诚财险微营销平台实质开展保险销售活动,共实现保费收入27.4亿元,永诚财险共支付技术服务费用8.52亿元。

    为此,银保监会对永诚财险处以罚款30万元、直接责任人冯天佑、韩亮分别罚款10万元,合计50万元。对此,永诚财险一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公司已经终止了与没有代理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的合作,业务经营均在合规框架内进行。

    一家大型财产险公司业务人士指出,很多中小财产险公司均会与第三方公司合作,通过第三方公司的平台来提高产品销售规模。不过,不具备资质的公司可能会鱼目混珠,保险公司需要慧眼识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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