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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杀妻骗保案”受害方诉银保监信息公开未立案后再提上诉

    时间:2019-02-21 17:54:12  来源:  作者: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向受害者家属出具的行政裁定书。受访者供图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向受害者家属出具的行政裁定书。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天津一男子泰国普吉“杀妻骗保”案又有新进展。受害者家属为“取证”,在向险企索要涉案保险合同时受阻,后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申请信息公开,收到“延期答复”的回应后,向天津市和平区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天津银保监管局关于延期15日期限的回复。今日(21日),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和平区法院获悉,对该起诉“不予立案”。目前,受害方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死者张英(化名)家属取证受阻,1月7日,向天津银保监局提出相关保单查询申请。1月24日,天津银保监局向张英父亲张仁俭出示了《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函》。该函表示将张英家属的信息公开申请期限延长15个工作日。

    张英的国内代理律师李滨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答复的法定时间是15个工作日,正常到1月28日到期,“但也留了一个口,遇到有些情况,经过负责人同意,可以延期,但延期,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对此,张英父母同样表示无法理解。

    1月28日下午,李滨和张英父母一起来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就天津银保监管局的延期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天津银保监管局的延期行为没有合理理由,“且确实影响我方实际利益。”

    今日(21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裁定,对起诉人张仁俭的起诉不予立案。法院认为,天津银保监局的延期回复是过程性信息。随后,家属方面表示,目前,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对他的起诉不予立案的裁定书。请求判决天津市和平区法院依法对天津银保监管局延期答复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立案审理,并作出司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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