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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安责任保险再收监管函 第二大股东拟退出

    时间:2019-01-19 20:24:50  来源:  作者:
    股东内斗、保费负增长、亏损,踩雷P2P保证保险业务,作为国内唯一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保险”)近几年却一直风波不断。
    2018年三季度,长安责任保险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
    为此,银保监会对长安责任保险采取三大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是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三是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长安责任保险首次被停止增设分支机构,早在2017年10月因公司治理问题,2018年2月因产品问题,长安责任保险也收到过监管函。层出不穷的问题导致其国资股东萌生退意,而其历史股权代持问题仍悬而未决。
    偿付能力不达标
    长安责任保险成立至今已经有10年,不过这10年来其发展并不是很好,虽然作为国内第一家专业责任保险公司,但其业务与普通的财产保险公司并无本质区别。从过往的资料来看,长安责任保险除了2010年、2012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略有盈利之外,其余年份均出现了亏损。特别是在2018年第三季度,长安责任保险亏损6.04亿元,其净资产只有0.17亿元,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跌至-41.5%。
    根据长安责任保险方面所述,偿付能力大幅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司保证保险业务的赔款垫付增加,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准备金约4亿元,由于公司资本金仅16.2亿元,因此计提对偿付能力影响明显;二是公司投资出现亏损。
    对于保证保险业务,据公开的资料显示,与长安责任保险达成合作的P2P至少有10家,包括:存利网、精融汇、土豆金服、融金所、微财富、钱保姆、好利网、予财网、和信贷、邦融汇等,不过可能有些平台并未开展真正的合作。
    保证保险业务是在借款人出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之后,由保险公司先偿还,然后保险公司再向借款人追偿,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可以处置追偿资产。
    对此长安责任保险称,其将密切跟进追偿资产的追偿处置进展,根据各平台实际追偿处置情况,对全年应收代位追偿款逐项再次进行可回收性评估,确保追偿资产价值准确、合理,真实反映业务风险。
    一位接近长安责任保险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在2015年左右基于当时P2P平台开展得如火如荼,长安责任保险高管提出要重点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所以与P2P平台对接比较多。当时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定的目标比较高,内部风控不严,而信用保证保险需要有非常强的风控模型,如果风控做得不好,保险公司会赔穿。”
    由于长安责任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成为负数,成为偿付能力不足公司,为此,银保监会对其下发监管函,包括三项监管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而这将对长安责任保险产生不利的影响。
    2017年,长安责任保险的保费收入29.65亿元,而此次监管部门只保留了长安责任保险的车险和责任险业务,其他三大产品的保费收入为3.34亿元,占其总保费的比重为11.26%,这意味着将至少影响长安责任保险10%的保费业务。而由于这些非车险业务被叫停,之前长安责任保险还能承保的一些业务不得不转到同业公司。
    2017年长安责任保险的保证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和意外险三大险种没有承保盈利,但也没有承保亏损。但是,财险公司主要靠非车险来盈利,而此次非车险类产品长安责任保险只剩下责任险一个品类,而且其在2018年第三季度已经亏损6.04亿元,2018年长安责任保险的整体亏损属于大概率事件。
    不过对于下发监管函对公司的影响,长安责任保险方面对记者表示,长安责任保险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执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事项正在紧锣密鼓落实中。目前,公司现金流正常,现金性资产充足,能够确保公司履行正常理赔义务,有效保证公司客户权益,公司的各项理赔工作如常进行。
    国有股东拟退出
    在收到监管函之际,长安责任保险的第二大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也着手退出,将其持有2.75亿股(持股比例16.96%)通过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为3.3亿元。
    16.96%的股权仅对应3.3亿元的价格,对应长安责任保险整体估值仅19.45亿元。作为一家成立过十年、拥有15家分公司的保险法人机构,此转让价实在不高,而转让条件也极其简单。只要求接盘者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的相关要求即可。
    而实际上,安徽省投资集团是长安责任保险股东里少有的国资股东。至今,现安徽省投资集团董事长陈翔还同时是长安责任保险副董事长,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长期不盈利,要么是要有控制权,要么就是把股权转出去直接套现走了。”另一位业内人士评论称。
    倘若此次安徽省投资集团成功退出,在长安责任保险的股权结构里仅剩下一个持股0.62%的国资股东,其余均是一众民企,其中部分企业经营规模不大,还有一些是本身缺钱的房地产企业。
    记者从多个业内人士处获悉,除了安徽省投资集团拟退出之外,长安责任保险还有其他股东计划退出。不过,此消息尚未获得长安责任保险的官方确认。
    安徽省投资集团在交易所挂牌信息中直接透露:2017年10月,原中国保监会向长安责任保险出具监管函(2017-44号),根据长安责任保险治理现场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公司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在2012年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资金出资。长安责任保险五级子公司温州蜂巢经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拟注销,三级子公司中保在线服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2018年12月24日,长安责任保险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函》(监管函[2018]74号)……其经营问题以及评估价不高原因可见一斑。
    历史问题股权仍未解决
    2018年1月11日,原中国保监会下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保监许可2018-41号),长安责任保险的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在2012年增资申请中,违规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资金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保监会决定撤销2012年6月29日作出的《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发改2012-733号)中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增资公司1.05亿股的许可。并要求自决定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的,监管部门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但从长安责任保险的偿付能力报告来看,2017年第四季度泰山金建持有长安责任保险1.56亿股,持股比例9.62%,而到了2018年第三季度泰山金建仍持有长安责任保险1.56亿股,持股比例9.62%。
    泰山金建的1.05亿股约占长安责任保险总股东的6.5%,若是安徽省投资集团的16.96%股权和泰山金建违规的部分被一家企业所购得的话,则长安责任保险的第一大股东将发生变化。
    某业内人士认为,从长安责任保险这两年的表现来看,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现行的环境下,财险公司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难度不小,因为非上市保险公司股权估值下降,即使新的接盘者低价购下了这部分股权,而长安责任保险的偿付能力问题仍未解决,需要马上进行增资。
    “除非发生控股权变更,否则引进战略投资者难度大。长安责任保险自成立以来一直是股东内斗,各个股东都有自己的代言人在公司内部,有的负责行政,有的负责意健险,有的负责其他的。”一位熟悉长安责任保险的人士说。
    此前,长安责任保险在2018年半年报曾披露其计划在2018年内增资不低于5亿元,努力引进外部投资者,但2018年已然结束,仍未见其实现增资。
    除了股权变动外,长安责任保险高管也发生了变动。长安责任保险董事长闫波不再兼任总裁职务,任命副总裁廖建光为临时负责人。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闫波的退出可能也跟风险有关,他意识到一些问题就退出了,而闫波的主业早已转至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

    公开资料显示,闫波同时出任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的董事长。“这家相互保险公司牌照申请的时候闫波也出了一部分力,闫波曾是保监会政策研究处处长,有监管的资源。”该知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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