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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单贴现减少退保率

    时间:2018-01-13 16:05:53  来源:  作者:

    退保类似于一级市场赎回,贴现类似于二级市场转让,前者对于保险公司造成较大的负面冲击,而后者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保单贴现新规将大概率导致退保率下降,从而提升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会计利润。

    本刊特约作者 方斐/文

    1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旨在推进保单贴现业务的试点,从而有望促进保单的销售,并相应减少退保率。

    根据《征求意见稿》,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第一,保单贴现业务指保单持有人(保单贴现人)可将保单受益权转让给保单投资人从而获得贴现资金,当该保单满期或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发生时,保单投资人可以领取保险金获得投资收益的交易行为。第二,保单贴现的产品类型包括普通型终身寿险、普通型两全保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可见,分红险、健康险、意外险并不适用于保单贴现业务。第三,保单贴现分为普通贴现和重疾贴现。普通贴现(普通年金/两全险为主)是指保单持有人无力续费或不愿意继续持有保单时,通过贴现获得贴现资金。重疾贴现(终身寿险为主)是指重大疾病患者通过贴现解决医疗救治的财务需求。第四,试点期间,已经贴现的保单不可办理转贴现或再贴现。第五,保单贴现业务应当满足“贴现保单合同生效时间超过2年”。第六,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得以保单贴现为目的签订保险合同。

    保监会针对“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公开征求意见,此举表明在监管层着力规范保险产品销售乱象的同时,保监会大力推进“保单贴现业务”的决心。新规将赋予保险消费者转让“保单受益权”的权利,这将极大地提高保单的流动性,能够更好地吸引消费者并促进保单的销售。

    一般而言,退保类似于一级市场的赎回,保单贴现类似于二级市场的转让,前者对于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造成一定的负面冲击,而后者则不会产生任何不利的影响。预计新规实施后能够显著降低退保率,从而提升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与利润的增长。

    盘活存量保单

    尽管目前保单贴现业务新规仍在征求意见阶段,但公开征求意见表明该项新业务的试点在即,根据新规的规定,普通型终身寿险、两全和年金险未来可进行贴现。保单贴现是保单持有人通过保单贴现机构将保单的收益权转让给保单投资人,从而获得贴现资金,而当保单期满或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发生时,保单投资人可领取保险金或者投资收益的交易行为。

    目前,保单贴现主要分为普通贴现(保单持有人无力续费或不愿继续持有保单)和重疾贴现(重疾患者出于对资金的需求),保单投资人均需承担到期前缴费义务。保单贴现的产品类型为普通型终身寿险、普通型两全险和普通型年金险,同时在贴现时间上有所限制,即贴现保险合同需生效满2年。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寿险保单贴现市场较为成熟,且其基本上能满足养老等资金的需求。保单贴现业务起源于美国,在美国已经发展了30多年,目前已经是较为成熟的业务体系,每年的市场规模超过百亿美元,在社会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养老和医疗等方面的作用更是无可替代。

    具体来看,保单贴现业务的作用主要体系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老年人出于对养老资金的需求从而对保单进行贴现;另一方面是重疾患者筹集医疗费用的需求。美国通常也规定了两年到五年的等待期,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才能提前进行贴现,从而对虚假保单等风险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实际上,如果保单贴现业务顺利开展,加上监管有力和风险控制得当,将利好多方市场参与者。对保单持有人而言,通常将保单现金价值提前变现只有通过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的方式才能实现,而退保将会扣除较多的前期费用,而保单质押贷款获得的贷款额度低于保单现金价值且有保险合同永久失效的风险。

    与退保和保单质押相比,保单贴现为保单持有人提供了另一种获取流动性的方式,且获得了高于保单现金价值的资金,这对保单持有人而言更为有利。另一方面,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由于保费对其负债端的影响至关重要,退保率过高对其内含价值增长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而保单贴现业务的开展势必会使得保险公司的退保率降低,这使得退保对保险公司的负面影响程度会大幅降低。虽然保险公司会因此而损失一小部分退保利润,但是总体上有利于资产负债的管理,从而最大限度保障现金流的稳定,长期来看是利好保险公司的价值增长。与此同时,对于保单贴现机构而言,也产生了新的市场需求。

    此外,由于保单贴现业务盘活了市场存量的保单,此举则有利于市场上保单的变现,从而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新保单的销售。在当前监管对保险销售日益严格规范的背景下,“开门红”保费增长逐渐乏力,保单贴现新规无疑会保单的销售增加新的驱动力。

    从长远来看,保单贴现业务会使得保险公司的退保率继续下降,从而有利于资产负债的管理和现金流的稳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价值增长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且,保单贴现也能够盘活市场存量保单,促进新保单的销售,同时也加强了保险资金参与社会管理、缓解养老资金的需求。这对整个保险行业未来的发展和转型都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对冲退保率上行

    近期,保险公司“开门红”存在问题逐渐显露,引起市场的极大关注。一直以来,“开门红”是保险公司全年销售工作开展的重点,近年来,随着保险公司“开门红”的愈演愈烈,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主要包括普遍存在的销售不规范现象、过度规模导向导致恶性竞争、“开门红”保费占比过高、全年分配不合理以及产品导向而非客户导向、价值率相对较低等。

    对于2018年“开门红”的保险产品及销售,监管层早在2017年5月份就开始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尤其是从2017年年末至2018年年初,监管持续升级尤为明显。2017年5月,保监会通过“134号文”和“136号文”,规定了保险产品的具体形态,同时加强人身险销售的管理;11月,三家寿险公司因申报产品不满足监管要求和精算原理被停止申报新产品与个月;12月底以来,保监会下文针对销售乱象进行“治乱打非”,再度强化销售环节的管理,同时提示“开门红”保险销售的风险,各地保监局2018年年初也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各地仅四个工作日即开出罚单44张。

    未来“开门红”何去何从?由于产品形态的改变使得客户接受程度出现分化,而强监管下销售将逐渐规范的同时也可能伴随着对保费收入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利率上行的背景下,保险公司对利率的敏感性要低于各类理财产品,在收益率上不具有优势。全年来看,保费收入更多要靠续期业务的拉动。未来“开门红”期间保费收入的占比或有下降,但对于保险公司内含价值的增长无须担心。

    而此次保单贴现新规的适时出台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冲此前的负面影响。新规赋予了保险消费者转让“保单受益权”的权利,有助于提高保单的流动性,能够更好地吸引消费者并促进保单的销售。此前,保单持有人只能通过“退保”和“保单质押贷款”两种方式将保单“提前变现”,其中退保对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均会产生不少费用,而保单质押贷款需要消费者支付利息且无法终止保险合同。因此,保单贴现业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成本最低且效率最高的“提前变现”方式,保单的流动性显著加强,预计可对保单销售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此外,新规提供了优于退保的方案,能够显著降低退保率,从而提升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与净利润。退保类似于一级市场赎回,贴现类似于二级市场转让,前者对于保险公司造成较大的负面冲击,而后者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对于消费者而言,贴现比退保能获得更多资金,因此,根据预测,新规将大概率导致退保率大幅下降,从而提升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会计利润。

    虽然2018年保险“开门红”保费增速或不及前期预期,但依靠续期拉动以及健康、养老等需求的持续增长,市场对全年保费的收入不用过于担心。随着保险产品结构的继续优化改善,新业务价值及价值率的持续提升将带动内含价值的稳步增长。加上受益于准备金折现率上行带来的利润释放,2018年,上市险企利润将实现较好的增长。在保险行业基本面并无根本改变德前提下,强监管下上市险企将会出现“强者恒强”的态势。

    因此,虽然近期保险板块波动幅度较大,但基本面并无重大的负面消息,市场短期波动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保监会提示开门红销售风险,禁止炒停,但此为例行规定。2.春季躁动,板块轮动。3.反应“开门红”不达预期,但保险板块长期逻辑并无重大改变。

    在严监管的态势下,上市险企强者恒强的优势仍将持续。伴随着2017年产品转型过渡期的结束,2018年行业有望厚积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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