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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 强化五项措施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时间:2021-10-22 22:44: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尹训银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圳举办全国市场监管部门12315业务与消费环境建设培训班。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相关负责人应邀在培训班上以“扎实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题,从强化组织推动、强化宣传发动、强化工作支撑、强化重点环节、强化示范带动等五个方面,介绍了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部署要求,着眼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促进扩大消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五项措施,扎实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

    强化组织推动,凝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合力。注重搞好顶层设计,明确工作思路;积极争取支持,提升创建工作层次;强化组织领导,部署深化创建;加强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推进社会共治,整合各方力量。

    强化宣传发动,广泛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创建。全面组织发动,启动放心消费全域创建;组织攻坚行动,集中开展承诺亮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加强正面引导,扩大创建参与面。

    强化工作支撑,推动提高创建工作效能。健全创建标准体系,为创建工作提供了精准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创建工作效能;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签约履约行为;编印创建指导手册,方便基层指导市场主体参与创建,推动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加强消保能力建设,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强化重点环节,全流程全链条推进创建。落实市场主体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强对参与创建单位的监督;大力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让消费者放心无忧购物;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畅通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渠道;建立并落实快速回应机制,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能;强化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利用,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突出重点消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全力守护群众消费安全。

    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提高整体创建工作水平。开展示范创建,引领带动提高整体创建水平;强化政策激励,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创建积极性;实行典型带动,鼓励打造创建特色亮点;开展评估评价,持续改善地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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