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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贴小偷正面照 涉及侵犯人格权

    时间:2018-07-05 09:33:14  来源:  作者:

    一个多月前,成都同和路一小区发生了多起盗窃案。不久后,警方抓住一名小偷。指认现场时,生气的业主将小偷正面照片拍下,这张照片后来被打印出来,贴在小区门口。照片已在小区门口张贴了一个多月,配文“等待你的是法律的惩罚”。对此,小区业主纷纷“点赞”,称能警示和威慑盗贼,但有路人发现后认为“要不得”,涉嫌违法。

    7月4日下午,封面新闻来到该小区采访后不久,告示贴被人撕下了。

    业主贴小偷正面照 涉及侵犯人格权

    业主点赞但路人觉不妥:要讲法律

    4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在采访了多位住户后,大致还原了事情的经过。

    一个多月前,小区连发盗窃案,业主对小偷深恶痛绝。6月初,警方将一个小偷抓到,并带其指认现场。见到小偷被抓,大家都很高兴,纷纷拍手叫好,不少人拿出手机拍照。

    之后,不知道是谁将拍好的照片打印出来,配上“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惩罚”。记者看到,这个贴了1个多月的告示贴,小偷面部清晰可辨,身着一件黄色衣服,在小区指认现场。

    对此,小区业主都表示赞同。一位姓周的住户表示,因为小偷太猖獗,这样能起到警示和威慑的作用,“我觉得贴出来,大家都晓得他是小偷了,就会注意到。”其他受访住户也表示,“支持贴出来,小偷整的大家人心惶惶,这样让大家更安心。”

    业主贴小偷正面照 涉及侵犯人格权

    但路过此地发现告示贴的市民刘先生认为此举“要不得”。这一个多月内,他多次路过小区门口,张贴也贴了那么久,他觉得有些碍眼。“押送犯人都要戴头套,小偷也有肖像权嘛,这样欠妥,我觉得涉嫌违法。”

    物管称是居民贴的 随后告示贴被撕

    记者向物管了解情况,一位物管工作人员只透露:该告示贴不是物管贴出,是居民所为,其他情况拒绝采访,“你们去找派出所了解,我们不知道。”在记者采访后,小区门口的告示贴已经被人撕下。

    业主贴小偷正面照 涉及侵犯人格权

    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树斌表示,居民张贴小偷的照片显然不妥,涉及侵犯人格权,有损当事人尊严。“公民在没有依法判决,判定有罪前,都不能认定是犯罪。”他认为,小区被盗居民愤怒的心情大家都理解,如果要张贴小偷照片做提醒,也应当采取遮挡的措施,“比如给当事人面部打马赛克,不要发正面清晰的照片都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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