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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人辞工反被殴打恐吓 黑心老板团伙集体获刑

    时间:2019-04-20 17:30:02  来源:正义网  作者:匡雪 谷家慧 陈光耀

    正义网威海4月19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谷家慧 陈光耀)近日,山东省荣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荣成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宣判。法院根据张某等4名被告人参与实施犯罪的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犯罪性质及认罪表现等,以故意伤害罪、绑架罪、抢劫罪分别对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至十九年不等,并处罚金。

    经查,2016年9月,张某在荣成市斥山街道办事处成立鸿运装卸队,成某某、李某某、刘某等人为管理人员,为了获得最大利益,张某从职业中介所招收外来务工人员,以强迫签订劳动合同、强迫工人劳动、虚报劳动报酬、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榨取劳动力价值。工人唐某某、刘某某等人因对工作不满意要求离开,张某伙同其他管理人员多次持木棍、电棍等工具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并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向工人及家属索要钱财,给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此外,张某、成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装卸工作中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装卸工人,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为首要分子,以成某某、李某某、刘某等人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对所有证据材料进行详细审查,认真制作补充侦查提纲,指导侦查人员进行了大量的补充侦查工作,并同公安机关到贵州、福建等地收集固定相关绑架罪证据,充分证实张于等人绑架罪的犯罪事实。庭审中,张某等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无罪或轻罪观点,通过逻辑严密、脉络清晰的举证有重点地进行了讯问和反驳。最终,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为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检察机关对该案及已办理的多起涉及码头装卸队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串并分析,发现此类案件均发生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且无人监管的装卸队,装卸工人多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意识薄弱。为维护当地社会和谐安宁,检察机关遂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察建议的内容积极履职,在荣成市开展了关于无照装卸队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对荣成市内的装卸队进行摸排并建立台帐,同时加强多部门联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沟通及联合执法,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治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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