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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审后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守好群众救命钱

    时间:2018-10-23 19:06:00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高晶 王鹏飞 卢金增

    2018年8月15日,没收隋晓英诈骗违法所得一案,由公安机关移送山东省招远市检察院审查办理。回想起自2017年1月开始办理在套取医保基金中涉嫌诈骗、滥用职权系列案件,到现在即将完美收官,我们公诉科检察官们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时间追溯到2016年12月,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在对招远市人社局的账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多人的异地就医保险报销单据存在造假嫌疑。随后,隋晓英等13人涉嫌诈骗医保基金系列案件逐渐浮出水面。2017年3月24日,招远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异地就医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孟祥鑫,因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过程中,孟祥鑫辩称其职责只是对异地就医业务进行形式审查后备案,并不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并付款,与医保基金被诈骗无刑事上的因果关系。同时,审查中我们发现,侦查机关移送来的证据材料缺乏案发和破案经过,诈骗人的虚假就医记录缺乏强有力的证明材料,而且孟祥鑫所在单位2015年被新成立的社保中心合并。

    职能的重叠、机构和人员的调整给明确孟祥鑫的法律责任带来了难度。为此,我们先后两次将案卷材料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并就完善书证材料和证人证言列明补充侦查提纲,最终形成了完整、缜密的证据链和庭审处置预案,以应对被告人在庭上可能提出的辩解。2017年11月24日,法院对孟祥鑫作出有罪判决,孟祥鑫当庭表示不上诉。

    虽然案件顺利办结了,但我们的工作却没有终结。在审查起诉中我们发现,由于孟祥鑫渎职案的关联当事人隋晓英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死亡,被诈骗的医保基金仅由社保中心自行追回52万余元,剩余的202万余元的诈骗款不知去向。为此,我们先后两次与公安机关沟通,督促其查明了隋晓英等人通过伪造医院发票、住院病历、住院费清单等相关凭证,诈骗招远市社保中心254万余元医保基金的犯罪事实,并摸清了隋晓英违法所得的基本去向,推动公安机关及时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使流失的医保基金做到“颗粒归仓”。

    为分析近年来医保领域诈骗犯罪易发多发的原因,精准找到医保监管漏洞,并对潜在的骗保行为起到有效警示作用,我们还针对孟祥鑫滥用职权案和2017年审查起诉的11起诈骗社保基金案,组织人员专门撰写了医保领域系列诈骗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呈报上级检察院。同时,我们就规范划定医保定点医院、实现就诊医院和社保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大额医保报销稽查制度等,向当地社保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自查,自觉当好群众救命钱的“守门人”。

    (讲述人系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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