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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邱学强出席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时间:2018-09-15 18:20:24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李雪慧

    邱学强在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强调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确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正义网约翰内斯堡9月14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雪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率中国检察代表团出席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第23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并在9月11日就“检察官管理:责任制与个人裁量相结合”主题发表演讲。

    邱学强指出,加强检察机关的管理,是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检察管理的核心,就是遵循司法亲历性和权责一致性规律,既赋予检察官对案件依法独立作出决定的裁量权,又明确过失或错误行使个人裁量权相应的法律责任。

    邱学强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检察机关正在深入推进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三方面做法:

    一是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促使检察官回归办案一线。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实行检察官员额制,以省为单位,检察官员额比例不超过编制总数的39%。择优遴选入额检察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代表等,组成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把关。探索建立检察官退出机制、常态化的检察官增补机制。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都要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二是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确保检察官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制度,赋予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并明确相应司法责任。对于刑事诉讼案件,多数办案事项决定权委托检察官行使;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案事项决定权可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行使,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根据案件类型、复杂难易程度,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检察官办案组由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书记员组成。一些地方检察机关根据办案需要,组建未成年人、知识产权、金融、网络、环境资源案件等专门办案组。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个案讨论、类案研讨,为检察官办案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完善司法责任体系,根据检察官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客观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将司法责任分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责任、重大过失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三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在四级检察机关都建立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部署融办案、管理、监督、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生成,对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记录、精准监督。充分发挥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宏观管理和领导作用、部门和办案组的内部管理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邱学强还在演讲中分享了中国检察机关在加强检察管理的实践探索中的三点体会。一是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与立足国情相结合。一个国家检察制度如何建立完善、如何发挥作用,关键看如何更好地适应本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需要。检察管理制度的构建也一样,既要立足本国国情,又要借鉴域外经验,符合司法活动客观规律。二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相结合。将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整个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而下有序推进,保证改革方向正确。同时,在改革方法上坚持试点先行,形成经验后再推向全国,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改革路径。三是坚持深化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建设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依托大数据提升司法质效、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检察官更加审慎地行使裁量权。

    邱学强最后强调,司法责任制改革仍在不断深化中,中国检察机关将按照习近平主席“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要求,将司法改革进行到底。中国愿意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检察同行加强交流合作,互相学习借鉴,共同实现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共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会议间隙,邱学强与俄罗斯副总检察长卡拉别江、南非代理总检察长拉梅特进行了简短工作会谈,与欧盟司法协助组织主席哈姆兰、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乔洛希以及秘书长莫若等进行了工作交流。在9月12日举行的会员代表大会上,邱学强当选为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出席了上述活动。本届年会为期4天,由南非总检察院承办,来自96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代表参加了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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