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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伞、套路贷……盘点那些坑害老百姓的涉黑行为

    时间:2018-09-15 18:20:21  来源:正义网  作者:颜妤函

    日前,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开庭、全国首例非法中介涉黑案宣判。事实上,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此项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进行。小编梳理了“套路贷”“黑中介”“黑导游”等8种常见的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以示涉黑行为决不能姑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8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

    1、套路贷:

    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案件】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

    【涉嫌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帮助毁灭证据罪

    【详情】

    2015年起,被告人穆嘉纠集20多人,先后非法成立万融泓泰等多家小额贷款公司,逐渐形成以穆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民间借贷为名,行“套路贷”之实,与被告人孙振等人相互勾结,通过“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使用暴力强立债权、强行索债,大肆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2300多万元,造成多名被害人轻伤或者轻微伤,被害人及其家属极度恐惧,不敢举报、控告,有的甚至变卖房产、倾家荡产、远走他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8年8月30日,穆嘉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帮助毁灭证据一案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黑中介:

    披着房屋中介公司的外衣,采取暴力转租的手段敲诈勒索盘剥租客与房东,组织严密,隐蔽性极强的新型黑恶势力团伙。

    【案件】全国首例房屋中介涉黑案

    【涉嫌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

    【详情】

    任某卓及其团伙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亚贸一带开房屋中介,表面上与租房者签署正规的合同,实则以家族同乡为纽带,暗中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转租的手段敲诈勒索,该团伙一头欺诈房东,一头蓄意坑害房客,由此引发报警投诉数百起,为达目的甚至组织数十人冲击社区,殴打辅警。短短3年,凭5万元起家,非法营业额高达3300余万元,“纯利润”超过1000万元。

    2018年8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团伙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团伙头目任某卓获刑19年。

    3、市场霸:

    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案件】“菜霸”欺行霸市案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

    【详情】

    姜建兵、姜晓武采取封堵大门、强行换锁的手段,任意占用已经人民法院明确权属的他人财物,严重影响了他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情节恶劣。姜晓武还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菜农蔬菜,强迫外地菜商退出本地蔬菜经营市场,阻止菜农菜商进行正常交易。

    2018年8月3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人民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姜晓武有期徒刑2年6个月;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姜建兵有期徒刑1年4个月。

    4、抢工程: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案件】恶势力强揽学校土石方工程案

    【涉嫌罪名】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

    【详情】

    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期间,薛某农领导和参与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某建设公司承建的一学校建筑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与该学校有关分包工程,不允许其他同行业人员参与竞争或阻止项目施工,采取言语威胁,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打砸运砖车的方式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未经招投标就强揽土石方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造成该项目的沙石原料供应商户不敢正常供料,导致该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秩序屡次被破坏、工期不断被延误。

    2018年9月6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罪依法对被告人薛某农等6人提起公诉。

    5、“黄赌毒枪”:

    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案件】重庆“黄赌毒枪”团伙涉黑案

    【涉嫌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等13项罪名

    【详情】

    2001年9月以来,陈明亮、马当、雷德明等人合伙在重庆大世界酒店开办云梦阁俱乐部,通过拆分股份等利益拉拢手段,纠集、网罗大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大肆进行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2600余万元;大肆贩卖运输毒品1.6万余克;在澳门从事洗码活动,非法组织境内数十名私营企业主到澳门赌博,获取巨额佣金共计港币5800余万元;为强势立威,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凶器多次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动。其间,陈明亮、雷德明等人还利用团伙的强势地位,多次实施强索债务、插手纠纷等违法活动,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团伙为寻求非法保护,还曾向重庆多名政法干部行贿。

    2010年2月4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组织3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2人死刑2人死缓,3名“黑老大”陈明亮、雷德明、马当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6、资源霸:

    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案件】襄阳“矿霸”无证采矿案

    【涉嫌罪名】非法采矿罪。

    【详情】

    湖北省宜城市黄牛山矿区盘踞着一个“矿霸”组织,他们目无法纪,肆意妄为,通过暴力、胁迫手段,进行无证采矿。以王某某为首的“矿霸”团伙,强行采矿达4年之久,查实的销赃款高达680万元,极大干扰了企业的正常工程施工。

    2018年2月24日,王某某因非法采矿罪被宜城警方刑事拘留。3月29日,经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批准,警方对王某某执行逮捕。

    7、黑导游:

    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案件】北京前门黑恶势力经营“一日游”案

    【涉嫌罪名】寻衅滋事罪

    【详情】

    2010年4月起,以姜延国为首的北京天成亿兆旅游公司,在前门一带自己划定势力范围,排挤打压其他竞争对手,雇佣打手,垄断客源,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对方不服就以暴力相威胁,充当起了前门地区的“黑老大”,造成恶劣影响。

    2011年5月4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对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的刑期。

    8、高薪诱惑:

    以高薪引诱招募员工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案件】高薪诱惑收取应聘者“保证金”案

    【涉嫌罪名】诈骗罪

    【详情】

    自2017年起,高某等13人利用所谓的招聘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以高薪为诱饵引诱他人前来应聘,对每名应聘者根据职位薪酬条件收取几百至上万元的“保证金”。之后,再以外貌、能力等为借口给应聘者设置障碍,甚至雇佣闲散人员冒充雇主对应聘者进行二次面试,以各种理由逼迫应聘者自己提出无法适应工作,知难而退,以此掩盖招工诈骗事实。

    2018年3月,该招工诈骗团伙高某、程某、杨某等13名嫌疑人已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拘留。

    扫黑除恶大事记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月5日,公检法司联合发布“最后通牒”――《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称,涉黑人员3月1日前自首可从轻处罚。?

    7月5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督导工作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到2019年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在督导基础上,适时开展“回头看”,督导各地区整改落实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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