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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何还有三个买家没被追责

    时间:2018-09-13 20:25:35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卢志坚 唐文英 金晶

    【原标题:为何还有三个买家没被追责】

    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花某被追究了刑事责任,4家受票公司中却仅有1家被追责。经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公安机关对“漏下”的3家公司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4月,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移送到了宜兴市检察院审查逮捕。移送文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间,花某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多次为某机电工程公司、某机电服务部、某电器公司和某电讯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从中收取8%至9%的开票费,合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份,虚开税款数额150余万元。

    这本是一起案情简单的刑事案件,但令人费解的是,公安机关仅对花某、某机电工程公司及其负责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并未对某机电服务部、某电器公司和某电讯厂等3家受票单位及其负责人立案侦查。

    “这3家受票单位为何没被追责?”根据证据显示,花某虚开给某电器公司9份发票,税款数额42万余元;虚开给某机电服务部12份发票,税款数额25万余元;虚开给某电讯厂4份发票,税款数额9万余元。按照法律规定,上述三家受票单位、负责人均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4月12日,宜兴市检察院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当日,就收到了反馈,原来并不是公安机关漏掉了上述三家受票单位,而是因为该案的案发地是宜兴市,而3家涉案公司所在地是江阴市,公安机关对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故未能及时立案。

    在收到《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宜兴市公安机关立即将案件线索移送江阴市公安机关,并建议对上述3家公司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江阴市公安机关及时对上述单位、个人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进行立案侦查,并作出3份立案决定。日前,江阴市检察院已分别对3家公司及其负责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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