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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8-12-12 08:35:5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诚信建设万里行】

    光明日报记者 訾谦

    在许多人看来,闯红灯、未按道路指示标志行驶、不礼让行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后果可能仅仅是罚款、扣分。然而,随着交通领域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省市对交通失信行为有了更为严格的处理方法,甚至还会影响到违法者的个人征信。

    2017年9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发挥各省优势,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其中,江苏、天津、河南等7个省市,作为首批重点指导地区参与“信用交通省”的创建工作。

    日前,江苏省南京市发改委信用办、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3家单位联合就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召开新闻通气会,对交通违法影响个人征信及相关实施情况进行解读。

    据了解,自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机制实施以来,南京已有多家企业、个人因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被列入交通信用严重失信名单。以往闯红灯、走快车道最多被交警罚款,现在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当事人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包括贷款额度下降、利率提高、不能被录取为公务员、影响记分落户等。

    南京市发改委信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市交通信用失信记录分为“一般交通失信、较重交通失信、严重交通失信”3个档次,对于企业、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等各类交通参与主体而言,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酒驾醉驾、闯红灯、走快车道、无牌无证、交通肇事、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等各类违法行为,都将记入文明交通失信记录。

    该负责人介绍,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黄名单”,有效期3年;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有效期5年,期满后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系统将自动修复。

    过去,对违法者的这些行为,有关部门往往通过扣分、罚款、吊销营运资格等方式予以处罚。纳入信用体系后,大大提高了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违法成本。除了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外,相关当事人还要在社会活动中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境况,付出沉重代价。

    “在信用时代,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是实现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的有力支撑。”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强调。去年,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民航局先后发布《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将扰乱铁路、民航运输秩序等失信行为,纳入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凡被列为严重失信人名单的旅客,将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客运服务提供者需要诚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出行者也应当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如今,越来越多的省市都制定了运用信用手段强化交通监管的本地方案:如北京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小客车指标摇号限制;天津市在市交通运输委和发展改革委基础上,增加市场监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多家单位联合成立创建领导协调小组,强化创建工作的机构建设、人员和经费保障;浙江省则提出信用记录、共享、规范、文化和保障5个全覆盖等……“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开展以来,交通运输行业整体呈现稳步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

    刘小明表示:“‘信用交通省’创建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是看行业管理部门是否应用信用结果进行分类监管,看市场是否运用信用信息进行分析和交易,看人民群众是否在创建过程中产生获得感。只有行业主管部门、市场和社会都真切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际成效,‘信用交通省’创建才具有真正的价值和意义,我国的交通运输环境才能越来越好。”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10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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