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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红利惠及企业发展——浙江用成本“减法”换发展“加法”

    时间:2018-11-15 17:45:5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原标题:政策红利惠及企业发展

    【如何看待当前经济形势】  

    光明日报记者 陆健 严红枫

    浙江近日出台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35条政策措施,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电成本、用工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又有新的突破。这是浙江省自2016年以来出台的第四批企业减负降本政策,据测算,新政实施后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成本和负担850亿元左右。

    “从国内来看,浙江是出台减负政策最多、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省份之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省减负办主任凌云介绍,减负降本不仅能救活一批资金困难的企业,让他们能活下去,还能让企业把节约下来的资金用于研发。

    本次出台的新政预计全年可减轻浙江企业成本和负担850亿元左右。其中亮点之一在于加大企业用电降价力度。围绕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问题,通过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以及利用增值税税率调整等空间和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等措施,实现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预计一般工商业电价将平均降低每千瓦时8.4分以上,全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超过80亿元。而当浙江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到1100亿千瓦时,该省共有4.9万家工商业用户可享受到这一政策,预计每度电可平均降低电价3分钱,可为企业减轻负担33亿元左右。以上两项措施总共可为企业降低用能成本113亿元以上。

    围绕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问题,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进一步降低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继续实施舟山跨海大桥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降低外贸重箱装卸收费,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内河集装箱运输的船舶免收船闸过闸费,降低集装箱多式联运成本,调整部分路段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和取消部分路段国道收费等,总共可为企业减轻负担24亿元左右。

    此外社保单位缴费费率问题也一直备受浙江企业关注。围绕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提出了三条措施,即对2018年6月底基金支付能力超过24个月的统筹区,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费率最高下调比例可达50%;将浙江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政策执行时间由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三项措施总共可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71亿元左右。

    2016年以来,浙江省积极回应企业呼声,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省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四个减负政策文件和一个行动方案,共计120条减负措施,可为全省企业减轻各类成本负担2350亿元以上。同时,在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方面创造了许多全国第一,比如,在全国率先停征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率先实施了“最多跑一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率先固化了一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由政府购买服务。

    随着各项减负降本政策的逐步落地,浙江省企业成本持续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部分过高的成本已有明显的下降。据统计,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前三季度,浙江省分别为企业降低各类负担和成本1010亿元、1250亿元和1180亿元,预计今年全年有望为企业减负降本1500亿元以上。

    成本做“减法”,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据调查,随着企业综合成本不断下降,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从2015年的84.8元下降为2016年的84元,2017年进一步下降到83.7元。今年1至8月,虽然原材料成本上涨5.8%,能源成本上涨7.1%,用工成本增长13.6%,但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仍保持在83.7元的水平,与去年年底持平,比去年同期低0.64元,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低0.63元。企业效益也持续改善,从2016年至今,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利润增幅一直保持两位数增长,2016年、2017年、2018年1至8月分别增长了16.2%、16.6%和15.9%。今年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高于全国平均1.6个百分点。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14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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