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新闻 > 社会万象 > 河北高速盘点七大假牌假证违法案例:寒冬穿大裤衩开车
  • 河北高速盘点七大假牌假证违法案例:寒冬穿大裤衩开车

    时间:2019-01-15 17:56:50  来源:  作者:
    河北高速盘点七大假牌假证违法案例:寒冬穿大裤衩开车

    高速交警执勤中。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供图

    中新网石家庄1月14日电 (黄歆尧)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14日透露,2018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在严查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歼灭战中,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共查获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190起,其中假牌55起、套牌43起、假证92起,行政拘留113人。并汇总七大假牌套牌假证违法案例,提醒驾驶员依法守法行车。

    高速交警执勤中。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供图

    高速交警执勤中。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供图

    “变脸型”――因用假证谎称整容

    2018年11月2日10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张家口支队宣化大队民警在宣大高速宣化南执法警务区执勤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照片与公安网显示照片严重不符,有变造嫌疑。驾驶人谎称自己出过大事故,脸上做过手术,企图蒙混过关。但民警通过公安网进一步查询,最终确定这名持有杨某清驾驶证的驾驶人真实姓名为哈某东,并调取哈某东照片。在铁证面前,当事人承认将捡来的A2驾驶证照片换成了自己照片,并企图通过重新塑封驾驶证和牢记驾驶证号码的方式蒙混过关。执勤交警在取得充足的证据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拘留10天的处罚。

    “天真型”――按阴历日期年检

    12月5日10时许,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衡水支队景县大队在冀鲁主线站警务区,核查到一辆黑色现代轿车逾期未检验。经查,该车行驶证检验有效期为2018年11月30日,已超期5天。驾驶员称,“以前我都是按照这个日期的阴历检车的,还没到期。”随后,高速交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并对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

    “奇葩型”――寒冬穿大裤衩开车

    12月24日1时许,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邢台支队七里河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邢台南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大货车驶入收费广场时突然减速,且驾驶室里疑似有人在调换位置,于是上前示意停车检查,打开车门,民警发现大货车驾驶员竟然只穿了裤衩,光着两条腿。经询问得知,原驾驶员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行至收费站时发现有交警执勤,便将本已睡着的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叫醒并在车辆行进过程中调换了位置,企图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段逃避处罚。最终,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逃离型”――彭高兴这下不高兴了

    12月12日,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沧州支队献县大队民警在大陈庄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的号牌不清晰,在民警收取驾驶员证件准备进一步核查时,驾驶员却驾车快速离开现场,这一反常行为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通过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存在伪造嫌疑。于是,民警根据该车行驶轨迹进行追踪,在距离收费站500米的106国道某桥下发现了当事人。经了解,司机彭某并未取得相应的驾照,花钱在网上购买了一张名为“彭高兴”的伪造驾驶证,企图以此来应付检查。最终,民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做出罚款3500元、拘留5日的处罚。

    “无辜型”――300元换了个假驾驶证

    12月22日,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衡水支队景县大队民警在冀鲁主线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鲁N”牌照小型轿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字迹有异且纸张粗糙,存在伪造嫌疑。执勤民警在对其进一步核查中,发现该当事人王某某已经考取驾驶证,但是准驾车型为D,其提供的C1驾驶证没有任何记录。在询问中得知,王某某所持驾驶证为当兵时考取,转业后去换证时被告知只需缴纳300元钱,不用参加任何考试即可领取新的驾照。最后民警依法对其给予罚款3000元、记12分,同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真爱型”――做一套假手续写上妻子名

    12月14日,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廊坊支队固安大队民警查处了一台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证书的车辆,奇怪的是伪造的机动车证件除了车辆所有人信息有改动外,其余信息全部正确,而伪造证件上的车辆所有人刘女士与车辆真实所有人郭某竟是夫妻关系。经询问车主得知,因为车辆抵押在银行,所以做了一套假手续。最后,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4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扣车且收缴伪造证件的处罚。

    “掉包型”――年轻小伙秒变大叔

    12月17日,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承德支队鹰手营子大队民警在主线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冀C”牌照小型汽车停在收费站缴费通道外,意图调换驾驶员。执勤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车原驾驶员王某某因未满18周岁,不具备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资格,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车人系王某父亲,有《机动车驾驶证》。最后,民警依法对父子二人分别以“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给予罚款2000元处罚。

    据透露,今年河北高速交警将继续加大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