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哈尔滨一小区无证售房政府着手解决 开发商却要求业主补齐差价
  • 哈尔滨一小区无证售房政府着手解决 开发商却要求业主补齐差价

    时间:2019-06-16 00:00:00  来源:央广网  作者:

    央广网哈尔滨6月16日消息(记者任梦岩 迟嵩)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哈尔滨市道外区宝通府第小区,只有一栋楼,32层,200多户,2012年开建,建成7年,业主们却一直没拿到房产证,原因是该项目当年根本没有经过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属于违建。

    2016年开始,哈尔滨市陆续出台文件、方案,要求集中解决全市历史遗留的无证小区问题,这也让业主们看到了希望。不过,开发商益民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当年房子卖得太便宜了,业主们要先补足每平米8000元的差价才能办产权证。既然是违建,当年是怎么建起来的?现在让业主们补差价为何如此理直气壮?既成事实,就能拿得到房产证吗?政府部门是什么态度?

    2016年12月,哈尔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历史遗留项目房产证办理工作。同时,黑龙江省政府也发文要求专项推进历史遗留建设项目的办证工作,对购房者无责任且已经依法履行义务的,按照“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责、先证后诉”的原则,依法规给群众办理产权证,再开展税费追缴、依法补办手续、责任追究等工作。

    哈尔滨市道外区宝通府第小区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70多户没有房产证的业主,正沉浸在有机会办理房产证的喜悦中,开发商却说,当年他们卖房卖便宜了,不补上差价就不给办证。王先生说:“我2016年在售楼处买的这个房子,当时买的时候知道五证不全,今年我知道市政府下达的文件,上面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房产证。我们现在找开发商,开发商要我们每平米补到8000元,我均价6200元买的,就要我补13万元,把均价补到8000元才给我开发票,为什么要补?我认为不合理。”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报公示,要给70多户宝通府第居民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益民房地产开发公司却正式提出异议函,称当年该项目五证不全,目前还有消防隐患。当年之所以卖这么便宜,是公司法人代表朱益民违规操作以超低价出售房屋所致,朱益民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如今,益民公司已经被其他股东控制,公司表示,为了给政府补当年所欠税费,提升消防设施,才向住户收钱。最差的户型,市场价值也在每平米8500元,公司出台优惠政策,决定按照每平米8000元补缴差价,补了差价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公司项目负责人韩经理说:“当年公司法人代表朱益民搞非法‘体外循环’,本身没有五证却要卖房子,所以价格很便宜,一两千元的都有,导致我们欠了大量施工单位款项,如今楼房消防设施不全,也没有备用电,更没有通煤气,住户隐患很大。另外还欠政府各种税款4000多万元,我们向住户收钱,为的是补上这个窟窿,而且即便全都收完,也不能全都补上,所以这也是为住户好。而且未来一旦有证了,现在市场价是12000元。”

    出了这样的状况,哈尔滨不动产登记中心叫停了办证流程。哈尔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事他们非常重视,但要由住建局、道外区来牵头。负责人说:“因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市住建局牵头,要求住建局牵头组织好,哈尔滨道外区因为是属地,由道外区政府提供办证计划,组织老百姓,然后我们给办。”

    负责此事的道外区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想要收钱再办理产权证,他们是不同意的,而且经过区政府和开发商双方律师多次交锋,已经成功给50多户居民办理了产权证。剩下的这70多户,因为涉及开发商法人朱益民涉嫌职务侵占、超低价售楼的案件,只能暂停办证。

    购房者已经按照当时的售价交钱拿房了,为什么不能按照省政府要求,先给房产证呢?这位负责人说,他们无法判断购房者是否符合省里要求的“无责任的,才可以按照‘三先’原则办证”,所以要交给法院判决。

    记 者:他们买房子的时候看到这个宣传单交了钱,签了这份协议,那他算不算无责,并履行了相关义务呢?

    负责人:这个我认为不是由我们政府行政部门来确认的。

    记 者:那谁来确认呢?

    负责人:我认为是由司法机关来确认的,由于是企业提出来的问题,它是销售单位。我们不是司法机关,能够确定他无责吗?

    难道这70多户业主需要一户一户地起诉开发商,等到终审判决明晰责任后,道外区才能给他们办理房产证?还是干脆每人补上差价再说?省市两级政府的文件还算不算数?这位负责人表示,谁制定的文件,就要去问谁:“‘先证后诉’这个问题,就得去问文件的制定者。我们逐级把这些问题都向上级领导汇报了,咱们有一些问题实在是行政单位解决不了,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向上级领导报告,宝通府第的问题通过政府的行政已经很难解决了。”

    业主刘先生认为,当年卖给他们房子的是益民公司,如今要求补钱的还是益民公司,企业内部法人代表的非法侵占、卖超低价房,并不是住户的责任。刘先生说:“无论是黑龙江省还是哈尔滨市的文件都要求‘三先’原则办证,为什么相关部门还不执行?区政府要求我们去一户户地去法院起诉开发商才能办证,它让我们按照现在的价格补到8000块元办证,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当年这五证不全的房子是怎么盖起来又顺利卖出去的?明知五证不全还买了这个楼盘住户一点责任也不用承担吗?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