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澳門8月6日電 (記者 肖龍)澳門特區政府公報6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成立高等教育委員會,自8月8日起生效。
高等教育委員會屬咨詢機關,旨在促進行政當局與高等院校或高等院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集社會各界力量,借參與、協調、合作和檢討,推動高等教育的發展。
批示載明,高等教育委員會的職權包括就發展高等教育和訂定相關政策發表意見;對高等教育素質保證機制發表意見并提出建議;就修訂高等教育的法例提出意見;就高等教育課程是否配合社會的需要發表意見等。
委員會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主席,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席,成員最多32人,包括高等教育實體,經濟、文化、教育、青年、研究、高等教育範疇的社團代表,以及在高等教育範疇被公認為傑出的人士、專家或學者。
批示規定,委員會每次全體會議後均須編制簡略報告,借傳媒、互聯網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發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