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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时间:2021-02-22 20:02:23  来源:  作者: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今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拱墅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杭政〔202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驻地由湖墅街道珠儿潭巷10号迁移至拱宸桥街道台州路1号。

    你市及拱墅区政府要加强政府驻地迁移的管理,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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