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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月只留少量生活费,替前夫还债十多年

    时间:2020-09-30 06:15:08  来源:  作者:

    每月只留少量生活费,替前夫还债十多年

    浙江在线9月30日讯昨天上午,一套位于杭州临安区锦城街道小西门无门牌3(1幢504)的67.2平方米的法拍房,以38万元起拍,到下午4时许,竞拍价已经飙到85万元,远远超过53万元的评估价。

    这套法拍房的背后,是一个离婚后男人拍拍屁股玩失踪,留下巨额债务让人向前妻追讨的故事。

    对于男人的借款,临安曾阿姨从来不知道,也没有用到过,但是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她还了整整13年,其中相当漫长的时间里,她每个月留下500元生活必需费用,其他统统用于还债。

    而这套房产的上拍,也让曾阿姨大大地舒了一口气,她终于可以拿完整的退休金了。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她还了13年

    2006年3月13日,因为丈夫出轨,曾阿姨离婚,那时她48岁,10岁的儿子跟她。前夫消失了,她却连续被告上了法庭,有人起诉曾阿姨要求归还夫妻债务及利息共计88.6万元。

    原来,在婚姻存续期间,前夫瞒着她借了大量的借款,而当时男人已经出轨,两人感情已经破裂,男人借了钱,花到哪里,曾阿姨一概不知。

    但是,曾阿姨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借款系男方个人债务,法院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判令曾阿姨与前夫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前夫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曾阿姨则有着较为固定的工资。

    2007年3月起,法院裁定扣留曾阿姨即日起到案件执行完毕期间,除日常生活必需的每月500元外的全部收入(后因病调整为每月3000元)。这一执行就是13年,曾阿姨的身体越来越差,心脏不好,高血压,胆囊也切除了、冠状动脉中段也做了支架置入术。但凭她一己之力,债务也才归还了五分之一。

    2020年5月,曾阿姨向检察机关求助,承办检察官在调取案卷审查后认为,根据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原判决并无错误。而按照现行的相关司法解释,则本案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法不溯及既往,且现有证据并不足以对生效裁判进行监督。

    从借据、出庭笔录来看,借款人称是用于经营投资,而结合曾阿姨夫妻当时的工作、家庭及投资状况,借款数额明显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检察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司法解释精神,从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决定对两起债务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

    促陈年积案和解

    5月27日,曾阿姨民事诉讼判决申请监督案公开听证会在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由承办检察官主持,并邀请了临安法院立案庭庭长、案件执行法官参与了调处,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提供法律帮助并发表专业意见,债权人及申请人均现场参与。

    轮到发言时,曾阿姨好几次哽咽到说不下去:“法律这样判了,我会遵守去还。但我能力有限,现在这样是真的还不出来了。”两位债权人则均表示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案。其中一位年逾七十的大爷说:“我希望能在死之前拿到欠款。”但在还款数额问题上,双方僵持不下。

    检察官释法说理、背靠背调处,分别谈心,终于有了突破。曾阿姨与儿子现有住宅是离婚时协议留给儿子的,但登记在前夫名下,符合法拍条件。曾阿姨也愿意拍卖房产换安宁。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曾阿姨将登记在前夫名下的唯一住宅交由法院拍卖,所得价款用于归还债务。债权人则同意以2006年判决金额为主张权利,不再另行主张10余年的利息,并承诺若拍卖款不足以支付债务,也不再主张剩余债务。另外,提供5万元安置费给曾阿姨,保障基本生活。

    听证会后的第三日,曾阿姨搬出了住宅,法院将已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送拍。今年6月,曾阿姨不再只拿基本生活费,第一次拿到如今每月6000元左右的全额退休金。

    按目前这套房子的拍卖情况来看,到今天上午10时拍卖结束,房子的成交价有望覆盖债务总额,剔除掉曾阿姨这些年已经归还的部分债务,尚有剩余。

    关键词:生活费 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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