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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长春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

    时间:2019-08-25 11:37:17  来源:  作者:

    刚刚,根据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刘长春同志向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请求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天下午,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长春提出的辞去宁波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2017年8月24日至25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刘长春为宁波市副市长。刘长春来甬履新前系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

    机构改革后,根据7月中旬公布的市领导工作最新分工,刘长春负责金融、政策研究等方面工作,分管市金融办、市发展研究中心等,并联系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等。

    记者注意到,目前市政府网站上的“领导之窗”栏目中已没有了刘长春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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