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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志美的家属,你们在哪里?8年前那场车祸的肇事者来还钱了

    时间:2019-08-25 11:36:25  来源:  作者:

    8年前一场车祸,小张撞死了人,因此入狱,背上20多万元的“债”。

    而这笔欠死者家属的钱,在小张入狱后,法院只从他的银行账户上执行到了1万元,这个案子也就成了一个不得不搁置的“执行不能”案件。

    近日,玉环法院院长信箱突然收到小张的来信。原来,小张想还钱,但是,申请执行人当年留下的手机号码却拨打不通了……

    昨天,玉环法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出呼唤:“罗志美的家属,你们在哪里?被执行人来还钱了!

    8年前的一场车祸

    他被判两年六个月

    “以后我赚到钱,一定把赔偿款交上,能不能帮我把‘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执行法官王华鑫看着这封从院长信箱流转到自己手上的电子邮件,随后找出了写信人张某尘封多年的案卷。

    原来,小张并非故意欠钱不还,而是一场车祸将他送进了监狱,使他背上20余万元的赔偿金。

    2011年,小张24岁,老家在贵州贵阳山村的他,经老乡介绍来到玉环打工,在某托运站上班。

    2011年3月的一个夜晚,托运站接到订单,需要送货,小张便驾驶货车从白岩驶向坎门,途经坎门工业园区时,货车与同向骑自行车的罗志美发生了碰撞。

    无证驾驶的小张感到十分害怕,弃车逃离现场。

    而罗志美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11点,小张在老板郑某陪同下向交警大队投案,并交代了犯罪事实。经交警大队认定,小张负事故主要责任,罗志美负事故的次要责任。2011年7月,玉环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图片为新闻配图 来源本报资料图

    法院判赔40余万元

    但被执行人没钱 法院“执行不能”

    因为侥幸和无知导致的这场车祸,小张进了监狱,给人生留下了污点。

    而被撞的罗志美当时也是30岁刚出头,一家老小七口的生活陷入窘境。罗志美原是云南人,在玉环某台钻车间工作了几个年头,每年能赚三四万元。六旬有余的父母年老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4个子女也都不大,最小的才8岁。

    事发不久,罗志美一家七人作为原告,将小张、郑某等5名相关责任人(单位)起诉至玉环法院,要求5名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生活费等共计9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定原告七人各项损失为40万余元,除去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费用,小张、郑某两人还需支付20余万元

    之后,罗志美的家人又向玉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郑某和小张履行义务,给付执行款。

    “当时是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这案子没法弄。”回忆起数年前接手的案子,执行法官郭干叹道。当时,郑某去向不明、小张在监狱服刑,经查控,两人名下并没有任何车产、房产。法院扣划了小张在银行所有存款,也只有1万元,案件走到死胡同,只能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我有印象,一家人真的挺可怜的,在一个陌生城市,很不容易。但是两个被执行人这样的情况,只能是‘执行不能’。”郭干说。

    出狱后想努力还钱

    尽全力补偿对方

    本以为该案的执行就要石沉大海,没想到几天前,法院收到了小张的电子邮件,王华鑫迅速与小张取得了联系。

    “我2013年出狱后,回到贵阳老家,一直在家务农,因为两个孩子还小,母亲时常生病,真没什么钱。”小张说。

    “那你有没有意愿还钱?”

    “有啊,我只要有钱,一定会履行,毕竟是我造成的事故。”

    “那一年能还多少?”

    听了王华鑫这句话,电话那头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过了好一会,张某回复说,家里的确困难,经过计算,一年最多能还1.5万元,“我知道这个名单对我影响很大,我也想尽全力补偿对方,希望法官能帮忙联系一下。”

    被执行人这边有了明确意愿,王华鑫松了一口气,但接下来他发现,申请执行人联系不上了,他们在起诉和执行过程中留下的所有号码,拨过去都是空号,执行代理人也表示无法联系到对方。

    8年前的意外打破了两个家庭的平静,8年后鼓起勇气的寻找,希望能弥补对方失去至亲的痛苦。这次,小张不再逃避,不论结果如何,他都想亲口对他们说:“抱歉,请给我一个弥补你们的机会。

    寻人启事:

    罗志美家属(陈正香、罗顺贤、徐兴强、徐顺海、徐顺美、徐顺先、徐顺鸿),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人,如果你们本人或其他知情人看到本条消息,请速与玉环法院联系。

    玉环市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电话:0576-80767371;

    王华鑫法官电话:0576-8725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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