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头盔=生命头盔
在发生交通事故时
它是电动车驾乘人员的最大保障
也是防止人身伤害的最后一道屏障
经过警察蜀黍的广泛宣传
这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
骑车上路纷纷戴上了头盔
然而……
仍有人为图一时之快而不戴
被交警发现后还妄想通过
撒泼、胡搅蛮缠 的手段摆脱惩罚
8月14日
平湖市钟埭街道新兴二路与永兴路口
就发生了这么荒唐的一幕:
一个名女子因为驾驶电动车出行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女子对交警 “一哭二闹三打骂” 试图躲避处罚。
当日上午07时50分许
新仓中队民警金佳杰
带领辅警张渊、陈佳林、朱健良
在平湖市钟埭街道
新兴二路与永兴路口执勤
一女子驾驶电动车行驶到执勤点
辅警陈佳林发现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于是将其拦下并按照规定进行电动车滞留
但该女子态度蛮横情绪激动
大声呵斥并且拒绝配合检查
执勤人员始终耐心地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解释,并一再提醒其注意自己的言行,先把车辆靠边,不要影响道路通行。
但是她还是不听劝阻
先是拉扯掉辅警陈佳林的反光背心
后又在抢夺电动车时
把辅警张渊的手臂抓伤
最后该女子被随后赶到的
钟埭派出所民警制服
并被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
目前,该女子杨某因阻碍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交警提醒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交警大队将在辖区内持续不间断地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抓严罚。蜀黍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
主动配合公安民警正当执法工作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切勿因一时冲动而暴力抗法、阻碍执法
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以致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公安执法不是儿戏,不容挑衅!!